云南春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5亿 同比增16.3%

   2014-02-08 春城晚报6270

  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1月31日~2月6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云南省商务厅和云南省统计局联合对全省124家企业和单位进行统计监测,按监测数据推算:春节期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5亿元,同比增长16.3%。另外,根据昆明市房产信息网的数据,昆明共成交商品房240套,其中有3天为零成交。

  消费 节日旅游拉动餐饮住宿

  1月31日~2月6日,云南省商务厅和云南省统计局联合对全省124家企业和单位进行统计监测,按监测数据推算:春节期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5亿元,同比增长16.3%。分行业来看: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3.2亿元,同比增长16.8%;住宿和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3亿元,同比增长14.2%。

  根据省商务厅对全省228家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的日监测数据显示,我省11大类生活必需品平均价格呈6涨5跌态势,市场平均价格比去年同期平均下跌1.04%,比节前略涨0.05%。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3.2亿元,同比增长16.8%,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的增长贡献增强。

  我省旅游资源丰富,全省餐饮住宿消费在农历大年初三至初六迎来高峰,尤其是昆明、大理、丽江、红河、西双版纳等热点地区旅游消费明显增长。据测算,全省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为34.2亿元,同比增速18.5%。其中,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3亿元,同比增长14.2%。

  此外,成品油销售趋旺,拉动作用增强。随着春节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继续实施,选择自驾游方式出行人数大幅增长,拉动全省成品油销售量大幅增加。据统计,节日期间,我省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共销售成品油8.16万吨,同比增长7.1%,其中汽油销售5.71万吨,同比增长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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