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霸王条款可请求法院判其无效 现状短期难以改变

   2014-02-24 中国产经新闻报3780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回复媒体表示,餐饮业中诸如“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最低消费”等条款使得消费者就餐过程中得到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待遇,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其无效。

  长久以来,种种就餐时遇到的“霸王条款”使消费者叫苦不迭。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回应媒体,虽然表面上只是针对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却从侧面表达了法律对餐饮行业不平等条约的态度。

  “外面卖3元的可乐,在饭店却要8元。和朋友一顿饭下来,光饮料就要比外面贵好几百。”在通州某烤鸭店用餐后,王小姐总觉得不可思议。她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虽然知道饭店饮料会贵一些,但是贵了接近3倍,还是不能接受。

  有相关调查表示,老百姓最不能接受的餐饮霸王条款排名前三位分别是:“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和“餐具收费”,而前两项都是切实关系到饭店利润的。从王小姐的例子可以看出,酒水是饭店,尤其是中高档饭店的主要收入之一。如果顾客自带酒水,这部分利润势必荡然无存。

  面对顾客的种种质疑,饭店显得也很无辜。鲁豫湘饭庄老板殷敏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来以前店里不会限制顾客自带酒水,但有一次一名顾客饮用自带过期饮料后生病住院,虽然最后证明餐馆没有责任,但无论在口碑还是经济上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有着与殷敏同样想法的在餐饮业中不在少数,害怕因为顾客自带酒水引发的矛盾说不清。而“包间最低消费”“餐具收费”等,饭店都一一举出自己的难处,力求证明自己也是无奈之举。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法律对不平等条约的立场,但‘霸王条款’可能短时间内还是难以改变。”自由评论人阿玄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是市场经济,不如将事情交给市场去处理。

  由于消费者与经营者所处地位并不平等,消费者总是弱势一方,所以消费者权益总是很难得到保障。消费者保护法则是从保障消费者利益这一根本点出发,通过法律使消费者与经营者站在同一个高度。

  但是,保障一方利益可能会对另一方造成影响。比如顾客自带酒水,如果产生纠纷,大多还是饭店赔偿了事。阿玄表示,现在饭店不在少数,老百姓可选择余地非常大,如果一家饭店总是不为顾客着想,不用法律惩处,市场也会叫他消失的。

  虽然自家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但是卖的酒水和便利店价格一样,所以对顾客几乎没有影响。顾客还非常乐意在饭店购买,省去拿到饭店的辛苦。殷敏表示,顾客对强加给他们的消费有忍受次数,如果总是被动接受,最终饭店只会失去顾客。

  有些饭店总是认为自己站在强势一方,将许多利润都强行加在消费者头上,短时间虽然钱赚到了,但失去的却是比钱更重要的信任。如果消费者不在对这个饭店有信任感,不愿再去消费,那结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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