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荫环:拓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势在必行

   2014-03-05 新华房产8650

  2014年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亿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孙荫环常年关注新型城镇化建设,本次会议上,他就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渠道问题,提交了自己撰写的提案。

  现状:土地财政弊端日益显现

  据孙荫环委员介绍,目前城镇化投融资制度的形成可源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1994年 的分税制改革,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关系,建立了政府投融资体制基本构架,公益性项目投资主要由财政资金安排,基础性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竞争性 项目由企业负责投资。在财权不足、事权过多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开始追求预算外收入,地方融资平台和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两个主要渠道, 在很多地方,土地财政甚至成为融资主体。

  尽管土地出让收入对地方政府城镇化建设融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该制度具有不可持续性,弊端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

  土地供给是有限的。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尤其是我国人口众多,“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坚守,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对土地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土地资源供给压力会越来越大。

  土地出让收益正在明显下降。据有关部门统计,当前土地出让收入中,土地出让成本占到60%—70%,土地出让收益为20%—30%,除去中央和地方各项计提外,可供地方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占比已经很小。随着土地整治成本日渐增加,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获取收益的空间逐渐缩小。

  房地产调控对土地财政的影响不容忽视。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基于未来土地价格的上涨,但是土地价格的上涨将直接推动房地产价格攀升,会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也会导致城镇居民买不起房子,与城镇化发展初衷相违背。

   土地财政容易导致腐败。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大利益空间,在拆迁和征地过程中滋生了一部分官员的腐败行为,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损。

  未来:城镇化融资条件不容乐观

  孙荫环委员认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之中,预计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从2013年的53.73%提高到60%以上,城镇化将引发巨大的潜在投融资需求。但是,纵观国内宏观经济走势,未来城镇化融资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却不容乐观。

  一 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政府收入弹性的降低,政府收入增速趋势性下降有可能成为常态,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面临的财政环境不容乐观;二是在储蓄率下降、通胀压力 难消、银行资本金缺口大的背景下,货币金融环境将不如过去宽松;三是潜在金融风险并未解除,风险化解紧迫性凸显,新型城镇化投融资空间相对缩小;四是中国 正处于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用于国计民生的总体资金需求量不断加大,传统城镇化投融资渠道很难满足实际发展需要。

   四点建议拓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渠道

   基于以上现实条件,孙荫环委员认为新型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潜在投资需求,如果能够在融资方面取得新突破,提供安全可靠的中长期资金,这种潜在投资需求就会变成现实需求。为此,他提出了四点建议,以满足新型城镇化投资需求:

   一、 创造条件发行市政收益债券。城镇基础设施收益债券与特定项目收益还债挂钩,具有信用等级高、融资成本低、资金来源稳定、融资期限长、流动性高等优势。应在 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风险分担机制、强化偿债能力的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建设债券,扩大经营性建设项目直接融资规模。

  二、大力发展产业化基金。在政府支持下,鼓励社会资本创办社会发展基金公司,设立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经营性领域的产业化投资基金,以及产城融合发展投资基金,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股份,吸纳社会闲散资金。

   三、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工具。以政府信用和开发性银行信用为基础构筑企业信用,以企业信用改善为条件,引导其他商业银行与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帮助城镇开发企业吸引债券、股票等其他商业资本形式进入相关城镇化投资领域。

  四、吸引民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民营资本应该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营利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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