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0家餐厅霸王条款调查:六成餐厅仍设最低消费

   2014-03-11 南方都市报9450

  餐厅吃饭,屡屡遭遇“霸王条款”?近日,最高院对“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等定性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临近315这个敏感时刻,包括长春、哈尔滨等各地工商部门又对辖区餐饮企业发起一轮密集的整顿。

  中消协公布的《2012年受理投诉情况分析》餐饮设最低消费就是10大投诉热点问题之一。广东作为餐饮业服务素质最高的城市之一,这种“霸王条款”的情况如何?南都记者在粤抽取30个餐厅作为样本调查,发现60%的餐厅的包间依然设有最低消费、43%的餐厅虽然允许自带酒水,但就要收取一定数量的“开瓶费”。

广东30家餐厅霸王条款调查:六成餐厅仍设最低消费

  30家餐厅,六成仍设低消

  其实对餐饮行业的上述条款是否“霸王条款”争议由来以久。尽管此次政府监管部门举起“整顿”大棒,仍未能悉数平息纷争。一方面是消费者希望得到更实惠的服务,而另一方面是餐饮企业“如头等舱会比经济舱贵,包间提供更优质的环境和更好的服务,为何不能贵点”的质疑声。

  此次“霸王条款”重新被热炒,其实是源自去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霸王条款”,并要求全市餐饮企业在一个月内进行自查自纠。这六种行为包括:“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元”、“减少订席数,须提前15天告知,否则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

  而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文的表态更将反对声推向了高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这彻底引爆了各地工商局对辖区内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整治行动,包括天津、长春、哈尔滨、新疆等地,而这股整治热潮至今均没有消退。

  为了解广州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另收包间服务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条款的现状,记者针对北京路、体育西、天河体育中心、环市东路等商圈随机选取了30家有提供房间预订项目的餐饮企业的电话,并以需预订一个提供5-6人就餐的包间为由进行电话调查。

  结果显示,房间有最低消费的有18家,占比为60%。其中人均消费越高的餐厅,其房间收取最低消费的几率越大。在受访的30家餐厅中,以万菱汇的“悦”空中花园意大利餐厅收取的房间最低消费最高,其低消高达2000元。

  而在是否允许带酒水方面,所有受访餐厅均允许带。有商家明确表示现在已经不再收取,开瓶费,在受访的30家餐厅中,酒水可免费自带的有17家,另外13家附带一定费用。不过在新形势之下,这些餐厅收取的费用出现了比较大的分化。有些餐厅以“洗杯费”替代了开瓶费,收取的费用在20-50元不等;而有些餐厅则按瓶收费,最低的费用为10元/瓶,但有些则高达百元每瓶,其中“悦”空中花园意大利餐厅的开瓶费更高达200元/支。

  此外,在房间额外服务费上,5家需要收取,收费比例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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