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宣布线上线下实行“15日无理由退换货”

   2014-03-14 广州日报6260

  3月15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7日无理由退换货”定义为网购消费者可享受的权益。苏宁在近日宣布了线上线下实行“15日无理由退换货”。

  苏宁佛山地区总经理韩泉志表示,今年年初,为了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苏宁对内部组织架构重新调整,并提出“用户体验讲效果,经营创造讲效益,制度优化讲效率”的“三效原则”,将用户体验上升到了战略高度。苏宁将原来负责线下实体门店经营的连锁平台经营总部和负责线上苏宁易购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总部进行了整合,组建成为大运营总部,打造面向用户的统一的服务窗口。

  韩泉志表示,为了保障3·15期间商品配送的及时性,佛山苏宁在服务体系上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开年后,苏宁就新招聘了大量的物流配送人员,并在苏宁门店设置了网购自提点,全面保障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为周边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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