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采购中心涉嫌欺诈 租户承租后才知商铺被封

   2014-03-20 7090

  近日,街坊罗小姐报料称,她于2013年4月在位于琶洲大道东的广州国际采购中心租了11间商铺,交纳了两年租金共计92000元。但是承租之后才得知该商铺已被法院查封,且租赁方广州国际采购中心没有提供土地使用证、消防验收证等相关证件,使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商铺至今无法使用。另有5名租户也反映了类似的情况。   

  承租后才知商铺被查封   

  昨日记者到场看到,这里的商铺一片空荡荡,还没有装修。罗小姐指着房屋租赁合同对记者说,她承租商铺至今已快一年,但一直无法使用商铺。“承租半年后才知道我租的11个商铺因为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并且有人还把封条撕下来不让我们看到。我本打算在这里经营小商品,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土地使用证、消防验收证明等证件,可租赁方一直没有提供,导致商铺空置到如今。现在我要求退租。”

  另5名租户也向记者反映了此问题。租户徐先生表示,他承租了此处的4间商铺,期限为2013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已交纳租金38000多元,“因为租赁方无法提供相关证件,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现在想转租都转租不出去”。

  记者看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上面显示: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内罗小姐、徐先生等人承租的铺位在2012年10月26日被查封。  

  租赁方要求先营业再办执照

  对此,租赁方广州国际采购中心有限公司招商总监陈先生表示:“我们公司一直要求租户入场装修,在营业之后一年内,我们公司再提供相关证件供租户办理营业执照,但租户一直不装修也不营业。”

  陈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已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但当租户徐先生等人要求看一下证件时,陈先生只拿出整栋大楼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但未拿出展厅的消防验收证明,也未拿出土地使用证等证件,称“其他证件不好找”而未提供。

  当租户询问此处部分铺位被法院查封之事,为何在租户承租之前没有告知,陈先生没有回答,只表示不会给租户退租。

  对此,租户徐先生表示:“我们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怎么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装修?再说,我们也不可能无证营业。”

  据悉,琶洲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已经介入协调。   

  律师:租户可走法律程序退租   

  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德旭表示,法律规定被查封的商铺限制买卖,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和出租,任何人不能擅自撕毁查封封条,且租赁方出租前必须告知承租方已被查封的事实,若未告知且擅自撕毁封条,涉嫌商业欺诈。另,承租方营业前需要租赁方提供相关证件办理营业执照,无证营业违反工商、消防相关管理规定。租赁方无法提供相关证件会影响承租方物业正常使用权。据此,租户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租赁方退回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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