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庄友松先生的辞职报告。庄友松先生提出,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庄友松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庄友松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向庄友松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