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广州、深圳两地或成试点

   2014-04-14 南方都市报448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国土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再制定实施细则,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再全省铺开。

  办公室负责推进相关工作

  据悉,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今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一项重点工作,省政府也对此高度重视,将之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项目,由省府办公厅全程跟踪督办。

  南都记者获悉,该厅已经制订了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初步工作方案,并与省编办就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职能和编制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与省农业厅就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协调沟通,明确共同推进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建设、农村大比例尺地籍调查等工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四月上旬,已经发文,决定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邬公权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副厅长涂高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日常工作,包括制定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厅内外沟通协调,组织相关调研,研究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指导监督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工作衔接等。

  等国家政策再定细则

  “可以说这意味着广东不动产统一登记拉开序幕,现在是统一登记前的倒计时阶段了。”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土部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全国统一6月开始,不过目前还无具体落地政策,“要等国土部出台相关政策,再结合广东本地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据其透露,此前已经在广州和深圳进行了调研和摸底,广东省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然后再全省铺开。

  据介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接下来将展开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调研,与省编办等单位加紧沟通协调,落实机构、职能和编制有关事项,并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修订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工作。

  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并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民众和媒体马上从中解读出“反腐”“控房价”等效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拥有大量房产的人可以被很快确定,对反腐的助力作用不容小视。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保障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减少欺诈行为,有利于摸清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宏观调控,也是为未来核定相关税基作准备。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随着制度建立完善,适时组织地方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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