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为疯狂扩张“埋单” 多家业主提数亿仲裁申请

   2014-04-22 第一财经日报2770

  沃尔玛在中国的发展截至目前可分为三个阶段,2007年之前、2007年至2011年11月、2011年底至今。第一阶段,沃尔玛在中国的发展相当保守;但在陈耀昌于2006年10月开始主政沃尔玛中国公司以来,便以29家开业门店的速度震惊业界,更是从此开启了沃尔玛每年40余家门店的开业速度;而在陈耀昌离开沃尔玛之后,沃尔玛开始进入关店模式,去年更是提出了关闭50家门店的计划。

  沃尔玛速度曾是一个标签,不过,大量选址三四线及以下城市的亏损或无效门店,不断成为沃尔玛的“失血点”,而关店止损也成为必然的选择。但是,沃尔玛如何处理那些已签约但未入驻的网点,仍是一大考验。

  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正在为此前的疯狂扩张“埋单”,这不仅包括沃尔玛正在和即将在中国关闭的25家门店,还包括一些已签约但未正式进驻的门店。

  记者获悉,正是因为这些签约但未入驻的门店,让沃尔玛陷入业主方的多起仲裁请求,而这些与沃尔玛发生纠纷的项目均位于二三线城市,包括河北石家庄、江苏连云港、安徽黄山和浙江宁波等地区。目前,多个业主方已对沃尔玛提出仲裁申请,索赔额均达亿元左右。

  戛然而止的合作

  河北石家庄,中华大街,这里是当地最繁华的商圈之一,但是,处于该黄金地段的海悦天地广场不但招商未满,甚至还有不少商铺撤出了。

  作为海悦天地广场业主方的石家庄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正公司”)很是无奈,因为这一切缘起于其与沃尔玛的合作终止。

  “我们原本已与沃尔玛签约,为其专门打造项目,并以沃尔玛为招商热点引入众多商铺,结果还未开业,沃尔玛就终止了与我们的合作,不仅造成我们硬件投入上的巨大损失,还让其他大量冲着沃尔玛来的商铺也退租了。”金正公司相关负责人张伟强(化名)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

  张伟强所在的金正公司,在石家庄当地拿下最繁华地段开发海悦天地广场购物中心,作为必备业态,其在数年前就启动了卖场招商工作。几年前,当地还缺乏全球知名的国际零售品牌,因此当有机会与沃尔玛接洽时,金正公司非常兴奋。

  “当时沃尔玛开发人员也非常热情,双方合作意愿很强烈,于是在2010年12月,我们和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其承租我们开发的综合商业项目的一层和地下一层作为卖场。协议约定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一装工程,并在2012年9月30日前将通过综合竣工验收的租赁房屋交给沃尔玛方面。据原计划,沃尔玛卖场应在2013年8月左右开业。”张伟强告诉记者,因为沃尔玛对硬件要求颇高,比如层高、后场设置等都有硬性规定,因此双方协议签订后,金正公司便投入了大量资金专为沃尔玛卖场进行建设。

  然而,让张伟强始料未及的是,在金正公司建设一段时间后,双方在工程沟通方面开始出现问题。

  “签约半年后,沃尔玛方面在2011年6月确认卖场区域商品布置图,在我们根据该图纸施工过半时,2011年12月,沃尔玛方面要求我们按照新的设计图调整商品布置图,到2012年2月,沃尔玛再次致函我们称‘公司标准修改’,因沃尔玛两次对图纸的重大调整,于是我们要求沃尔玛方面派人与我们、设计院共同确认图纸,当时沃尔玛方面表示会在2012年3月初确认图纸。”张伟强表示,“然而,此后沃尔玛方面并未及时确认设计图,也未及时提供防火分区、设备房等相关图纸。之后又陆续发生工程修改和确认方面的问题。”

  张伟强告诉记者,金正公司为沃尔玛投入大量资金按其标准进行建设,但沃尔玛方面却两次变更工程图纸和装修指令,且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确认设计资料,导致一装工程延期。

  尽管合作过程中发生上述问题,但张伟强不会想到,这会成为日后双方终止合作的“导火索”。在张伟强看来,生意伙伴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在所难免。

  “直到2013年4月左右,沃尔玛方面还在给我们发图纸,看上去一切都在正常进行中。然而,毫无征兆的事情发生在2013年7月,沃尔玛方面以一装及交房逾期为由解除《房屋租赁协议》,要知道逾期交房是因沃尔玛方面一直没有及时确认图纸。要说拖延,沃尔玛本身也是有责任的,但现在变成说我们违约要解除合作,这让我们难以接受。”张伟强说,“随后我们还赶赴深圳要求沃尔玛履行协议,却遭到拒绝。”

  其实,与张伟强有同样烦恼的还有胡平(化名)和马国正(化名)。

  胡平所在的连云港市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远通公司”),在2009年8月与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签订《意向书》,并于同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远通公司负责为沃尔玛建设卖场。

  “此后,我们按沃尔玛要求投入巨资建设,经3年多时间,至2013年9月28日,我们向沃尔玛方面发函要求他们进场,同年9月30日,沃尔玛声称对租赁标的物检查,并表示物业未能符合租赁协议约定的进场施工条件。10月11日,我们针对沃尔玛提出的未满足进场施工条件及修理清单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和解答。但是在10月25日,沃尔玛就向我们发出了关于终止《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胡平表示。

  胡平还告诉记者:“但我们对沃尔玛所谓‘未完成项目清单’所列8项事由,逐一对照和研判后认为均是牵强的理由,如‘外墙涂料施工’在沃尔玛方面2013年9月30日的修理清单中并没有列明,但在10月25日的‘未完成项目清单’中却单独列出,作为终止协议事由。”胡平表示,因为合约终止,该公司投建的卖场还未开业就“黄”了。

  在安徽黄山的马国正也处于同样的境地,他向记者出示了与沃尔玛方面的公司往来函件。

  “我们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盈福地公司’)与沃尔玛(安徽)商业零售公司于2011年2月签订合同,沃尔玛拟租赁我们开发的六期商业裙楼2~3层部分物业,约1.2万平方米,该期工程在进展中因规划调整审批流程复杂,政府对该商业项目规划做了数次论证,造成审批时间滞后,加之沃尔玛对工程要求不断变更,使工程进度受影响,原定2012年5月底进场装修未能达成。我们对这一情况于2012年5月初致函沃尔玛项目负责人作了说明,沃尔玛方对此也未表示异议。此后我们与沃尔玛方仍正常沟通并继续按其要求施工,直至2013年5月,沃尔玛突然停止与我们联络并在8月份致函,称因我们未按约定时间达成其进场装修条件,指我们违约,沃尔玛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天盈福地公司相关负责人马国正强调,在2012年5月后,沃尔玛方面一直与其保持沟通并不断变更工程要求直至2013年4月,但之后,沃尔玛方突然提出解约,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且其解约理由也不成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宁波慈溪也有一个类似项目,也由当地开发商按沃尔玛要求建设卖场后,因同类问题被沃尔玛终止合作,导致还未开业就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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