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0日,“迷你挑”创始人赖丹丹收到了律师函,京东商城以20元的价格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京东旗下日韩品牌垂直网站“迷你挑”的运营主体,以下简称上尚国际)80%的股份。4月1日,赖丹丹以“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诉京东,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立案。
京东与“迷你挑”从合作到对簿公堂,只有两年时间,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京东20元出售80%股权的行为是所谓的傲慢还是另有隐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赖丹丹。此外,就此事件,记者收到了京东公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代表京东发来了回应声明。
“草率”的并购?/
赖丹丹认识刘强东,是在2010年11月的一次电视节目中。此后不久,伴随着电商创业大潮,赖丹丹凭借自己在日韩的人脉资源,创办了B2C电商网站“迷你挑”,自2011年6月上线,主营日韩服装类产品。
据了解,2011年,国内电商行业面临整体洗牌时,电商行业的兼并重组频繁。赖丹丹的“迷你挑”面临发展扩张的挑战。这种情况下,要么引进风险投资,要么被更大的公司收购。赖丹丹与刘强东提到了自己的困境,刘强东提议让赖丹丹加盟京东,此后双方便达成了并购意向。赖丹丹加盟京东的主张,并没有得到其他股东支持。为此,她决意与另一名股东分道扬镳,带着“迷你挑”的资产和团队,整体加盟京东。
当时京东正好想拓展海外市场,而“迷你挑”正好有这方面的资源。当时“迷你挑”已有大批的海外买手资源。对于“迷你挑”来说,能傍上京东这么一个大平台,无疑对其迅速扩张有着如虎添翼的驱动力。
2011年12月10日,京东与赖丹丹签订了并购协议,当时将“迷你挑”原公司包括服务器、电脑、商务车等在内资产作价200万元给出售给京东,京东以现金方式支付了这笔钱给原公司股东。其后,赖丹丹带上44名员工加盟京东。公司另外一名股东将余下的团队拉到日本的一家分公司运营,赖丹丹仅保留股份。
“那时候关系都很好,便以成事为先,股东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将迷你挑项目做得更好。当时京东主要是看好我们在日本的资源,便采取这种资产评估方式,非常容易,方便操作。”上尚国际另一位创始股东俞宙透露,由于“迷你挑”于2011年6月上线,运营时间不久,大家觉得对双方都有益,也没有说要做估值。
为何赖丹丹没有考虑对公司作估值?她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没有做对价,是因为她想做一个自由人,“如说当时我做了一千万元、两千万元的对价,那对方要锁定我一年两年。而没有对价,我可以随时离开京东,可以随时去做我想要做的事情。”
据赖丹丹介绍,在成立新的“迷你挑”运营前,其为自己的职业生涯问题彷徨了3个月。期间,赖丹丹与京东前高管张守川多次交流探讨“迷你挑”的发展方向问题。最终,赖丹丹按照张守川的建议,基于国际化战略布局的考虑,决定将 “迷你挑”打造成京东日韩馆。将“迷你挑”独立出来,成立京东的子公司,这个方案在向刘强东汇报后,刘强东立马做出了肯定的决策。
“当时我就有信心了,刘强东同意我们方案并做出决策之后,做决策那一瞬间,我就打算全心全意放弃其他机会,跟着干了。”赖丹丹说,自此她成为京东子公司上尚国际实际负责人。
上尚国际于2012年6月6日成立,法人代表为刘强东。随后的7月1日,上尚国际与母公司京东签订了一份《咨询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所有“迷你挑”的招商客户的收入流水,打入母公司京东总部,母公司定期打款给上尚国际,作为工资及办公费用等。
赖丹丹的代理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一君表示,按照这份合同进行走账,上尚国际的营业收入都“扣在京东”。但这一说法未得到京东的确认。
张一君还透露,这份合同中的约定,将变成诉讼中的焦点问题。
“缺位”的契约?/
到了今年初,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京东在IPO前对关联公司上尚国际进行了 “业务调整”。据了解,2014年1月30日,京东宣布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开呈报第一稿招股说明书。此前两日,即2014年1月28日,“迷你挑”管理的1123家店铺在系统中被京东接收。
此后,2014年3月10日,京东委托上海金石律师事务所致函 “迷你挑”,将以20元的价格出售上尚国际80%的股份,而持有“迷你挑”20%股份的赖丹丹等小股东,如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只能看着这80%股份以20元的价格贱卖给他人。
这样的商业操作,被赖丹丹在微博上称为 “京东掏空上尚国际的资产”。赖丹丹提供的一份《咨询服务合同》显示,双方约定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经济关系,但是,上尚国际作为子公司,所使用的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却并没有进行相关权利约定。
“ERP系统是属于京东母公司的,但是使用ERP所产生的用户资料及其经济关系,却应该是迷你挑的经营成果,这方面并没有相关的法律约定。”律师张一君说。但张一君这一说法未得到京东的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