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法新规:“驰名商标”字样5月起不能用于宣传

   2014-05-03 南国今报4360

  进超市、逛商场,不少市民买东西前会关注一下商品是否是“驰名商标”。不过从昨日开始,市民能够看到标识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将越来越少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5月1日后不按此执行,将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深为大家熟悉的“驰名商标”就此“退场”,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记者对此展开了走访。

  部分商品“驰名商标”被覆盖

  昨日,记者走访了柳州市联华、南城百货等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超市内有部分商品外包装上的“驰名商标”标识已经被覆盖起来了。

  在联华超市解放北路店,记者发现,货架上摆放着的一部分袋装南方黑芝麻糊,其外包装上的“驰名商标”处就被贴上了一张小贴纸,换成了企业周年庆的宣传标识。

  超市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此前超市已经向员工传达了相关新规定,许多厂家也派人送来了各种小贴纸,委托超市把产品包装袋上的“驰名商标”标识遮盖起来。

  但由于部分厂家送来的“匹配”的小贴纸不足,也有很多没有遮盖“驰名商标”的商品上架。比如上述的南方黑芝麻糊,货架上仍有不少可看到“驰名商标”的标识。

  无独有偶,记者在南城百货及其他多家商场,同样也发现不少酒类、食品等商品的外包装上仍可看到“驰名商标”字样。

  不过,上述“驰名商标”商品持续在售并不违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规定,5月1日以前已进入市场并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或到期为止。

  新规对产品销售影响小

  在一些消费者心里,“驰名商标”或许意味着“高大上”(网络用词,意为高端大气上档次),今后禁止用于宣传推广,会否对此类商品的市场造成影响呢?

  “我买东西还是比较注意看品牌的,不过现在网络发达,可以很方便地查到一种商品是不是驰名商标。”55岁的黎先生表示,“驰名商标”不能印在外包装上,可能会对消费者的选择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

  年轻的邹女士则表示完全不会影响自己对商品的选择。在她看来,如今商品推广的渠道多样且非常发达,消费者可以很全面地了解商品的好坏,很少会去在乎其是否是“驰名商标”商品了。

  同样,对于新规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柳州的众多商家也表现得非常淡定。

  杨先生在柳州代理了多款瓷砖及卫浴产品,其中有不少是“驰名商标”。他告诉记者,近十多天来,各个厂家都给他下发了通知,他也对店里此前涉及“驰名商标”的宣传品进行了全面清理。不过他相信,这方面的调整不会对销售产生什么影响。

  “以‘驰名商标’作噱头,在我看来,都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消费者最终看重的还是质量和服务。”杨先生认为,之前店里的顾客,肯定不仅仅因为产品是“驰名商标”就欣然购买。

  驰名商标重在保护品牌

  柳州市工商局的一名人士也表示,此前消费者认为“驰名商标”就代表某个品牌商品质量好,以及厂家将“驰名商标”作为产品优质的宣传噱头,实际上都是对“驰名商标”的误读。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2001年“驰名商标”在第二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订中出现,其本意为了扩大商标的保护范围,对知名商标进行跨类别、跨领域的保护,防止出现“傍名牌”的侵权行为。因此,“驰名商标”并不是一个荣誉称号,也不适宜应用于商品的宣传推广。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实施新规定,旨在引导“驰名商标”回归立法的本意,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广告市场。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436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