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昨日起到16日,《规划》成果正式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告。
据悉,《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根据“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发展战略,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及“三规合一”成果充分衔接,将全市划分为六个土地整治分区,明确各分区的土地整治主导方向和整治重点。
其中,中部中心城区“三旧”改造整治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除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和钟落潭镇外)、黄埔区和番禺区,土地总面积110414.49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5.24%。
其余五个土地整治区分别为东部山水新城土地综合整治区、南部南沙滨海新城土地综合整治区、西北部花都-白云土地综合整治区、东部增城土地综合整治区以及东北部从化土地综合整治区包括从化市行政辖区。
《规划》还按照“集中连片、整体开发”的原则,以镇(街)为单元,确定了五类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在此基础上确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六类重点项目。其中,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项目7个,建设规模18272公顷;“三旧”改造重点项目5个,改造规模304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重点项目4个,建设规模1470公顷;土地复垦重点项目3个,复垦规模325公顷;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3个,开发规模112公顷;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2个,整治规模29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