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法律规定 南京新百国有股权转让被紧急叫停

   2003-06-17 3670
联商网6月17日消息 原定于今天挂牌转让的南京新百国有股被证监会南京特派办紧急叫停了。

  南京特派办昨天给南京新百的文件名叫“关于规范你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从中可以看出,在监管者眼中,上市公司股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这个途径转让的模式并未“遵守法律规定”。

  南京新百上周五发布公告,称大股东所持公司国有股将于今天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公告一出舆论哗然。因为如果这种国有股转让模式被默认的话,等于给国有股转让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将为国有股转让开一个先例。

  《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只有在证券交易所转让才是合法途径。这是南京特派办叫停新百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把新百个案放在全国各地都想方设法探索国有资产退出途径的背景下看,叫停新百股转有非常现实的意义。首先,庞大的国有资产退出必须依法,必须讲规矩,没有这个大原则,不能保证国有资产退出做到公平、公正。其次,在强调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变革的大背景下,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探索,政策制定者必须加紧研究,尽快拿出符合现实需求的办法,以推动国有资产战略性转移步伐。(消息来源:深圳商报)
标签: 新百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367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