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涉嫌违规担保等 董事长袁克俭或引咎辞职

   2014-05-20 经济参考报9720

  沦为ST股的当天,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克俭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袁克俭的辞职与新都酒店涉嫌违规担保等系列事件有一定联系。

  袁克俭辞职理由的细节,在之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可见一斑。报告指出,新都酒店为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告知该项担保从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所作的担保。

  根据新都酒店披露,2011年1月26日,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与伍泽松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0万元,期限4个月,月利率2%。2011年7月26日,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伍泽松签订【《借款合同》整体转让协议】,约定将上述《借款合同》及有关《借款承诺书》的全部债务转移给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12年1月21日,新都酒店出具《担保书》,为该项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2年12月27日,伍泽松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新都酒店作为担保人之一对上述款项和本案有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3年5月19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新都酒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4年2月18日,法院对新都酒店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截至2013年度报告披露日,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共4470214.91元。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决定对新都酒店立案调查。

  上市公司账户被查封,经营将面临严重挑战,而最终受影响的是投资者权益。

  新都酒店董事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董事会对该项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实际或潜在的损失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董事会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抗辩,尽可能降低或避免对上市公司产生实际损失,并责成借款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制定方案解决上述债务纠纷,解除上市公司该项违规担保,解除上市公司账户查封以消除该项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如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侵犯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民事侵权,须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才能依据查处结果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事实依据。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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