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目标落空 广州新大新百货与名汇广场“分手”

   2003-06-23 5270
联商网6月23日消息 6月18日下午,广州又一家输出品牌的百货公司以全场撤出而告终,合作一年多的新大新公司与名汇广场不欢而散。事后,据有关媒体报道,新大新称“名汇单方面终止合作经营协议,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报道里名汇则指责“新大新在经营管理上有问题,亏损900多万元”。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两家纠纷真的就是终止合约这么简单?
  
  名汇二次求“贤”
  
  早在1999年,名汇就曾以40万元/平方米的炒铺价格而名噪一时,但也正因为此,名汇广场的物业没能悉数出售而成为发展商心病。于是名汇广场转以购物中心模式筹建发展,但运作了三个月后,发展商因看不到短期盈利而转做百货,当时与之洽谈合作的对象就是新大新。
  
  由于种种原因,双方的第一次“拍拖”未能成功。于是2001年中,英华集团亲自打造英华百货公司在名汇商厦裙楼开张。然而,受名汇广场先期商铺散售的影响,整个商场不能形成统一管理与整体规划,加上地产商不善经营百货,商场亏损严重。此时,英华集团再次主动向新大新求救,二次请“贤”入场,双方反复磋商后,于2002年3月29日订立合作经营协议书。
  
  销售目标落空
  
  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向《粤港信息日报》记者分析,或许是名汇急于摆脱困境而主动求助,双方二次谈判的条件与前次根本不可同日而语。该人士透露,新大新除了要求名汇每年支付该公司一笔颇为可观的品牌使用费和管理费外,新大新还可分得若干个点的总销售分成。而新大新向名汇广场派出的管理团队,其人工费用也要由名汇广场承担。
  
  面对据称一年逾数百万元的开支,新大新方面表示开店一年内可以赚进3个亿,名汇计算过,不说3个亿,即便是一年做到1.5-2个亿,名汇就有希望,于是双方达成协议。也许是名汇对新大新的充分信任,上述的口头承诺据这位人士称当初没有形成文字条款,但一年下来,新大新名汇广场店实现的销售额距离目标甚远。
  
  财政大权旁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昨天向记者透露,在新大新与名汇广场合作的过程中,有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最关键的核心所在,那就是自2002年5月1日新大新名汇店开业起,名汇广场就将商场的经营管理包括财务都交给了新大新打理。
  
  百货业品牌输出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亿安模式”,即地产商掌管财务大权,实施对商场货款的绝对控制,实际操作中如因结算不及时等问题,容易引起商场业主与供货商之间的矛盾;另一种就是现在的“新大新模式”,由商场的品牌输入方来全面掌控经营和财务大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新大新一手包办名汇广场店的进货、结算,甚至是一些不畅销的存货上柜,名汇方面都乏于控制。这位人士担心,名汇作为出资者,经营和财务上力不从心,还挂在帐上的新大新原有的滞销货,很可能成为名汇今后经营亏损的隐患。
  
  谁得益?谁受伤?
  
  在名汇广场需支付新大新不菲的固定费用,同时还要承担该商场1-5层六、七成商铺返租回报的巨大压力下,兼且新店第一年的销售未达标,经营、财务管理现状又难以改变,这种状态令双方的合作之路愈走愈窄,分手是迟早的事。
  
  就名汇广场而言,其急于翻身,过于乐观的招商行为使自己再次泥足深陷;表面看,新大新则做了一回赚钱的买卖,除了品牌使用费、管理费,20多人的员工费用统由名汇支付外,新大新还收到了部分供货商的保底分成。但长远看,作为国字号商业的“金漆招牌”,此次撤军名汇,其对品牌的无形伤害,与有形的现金收益比,孰轻孰重?(消息来源:粤港信息日报 记者田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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