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出租闹出内讧 南京商茂百货关门歇业

   2006-11-01 3930

  今年黄金周期间,南京的老百姓在新街口商圈购物时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处于商圈内的其他家大型商场均是拼命搞促销争客源,可地处商圈中央的商茂百货却大门紧闭,毫无动静。商茂百货居然放弃赚钱的大好机会,歇业休息?市民均对此表示不解。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商茂百货是因为内部的纠纷,不得不忍痛关门。

  租赁引纠纷
  
  据了解,1998年,一些南京市民购买了商茂百货内的一部分铺位,并拿到产权证,成了商茂百货的自然人业主。之后商茂百货一直按照楼层分布经营百货。这些自然人业主按照商场规定,要么自己经营商品,要么将铺位租赁给他人,自己收阻。自然人业主的各个铺位分布在商茂百货负1层至6层不等。自然人进入国有商场购买产权,这在当时属于经营思路的一个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经营,但也带来了商场内产权复杂、管理不调的问题。

  2005年,商茂百货负1层至6层的业主们联合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当时公证机关现场公证了整个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过程。
  
  随着经营思路的不断进步,商茂百货的管理层考虑要将商场的负1层至6层整体出租。2006年4月28日,在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通过整体租赁的相关决议后,取得绝大多数业主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南京某电器销售商签订了租赁意向书。意向书中对整体租赁的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的约定。在意向书上,商茂百货业主委员会的大红印章分外显眼。可眼看就要签订正式合同,纠纷却出现了。原来,一些业主认为,与该电器销售商签订意向书的业主委员会系假冒。
  
  两个业委会
  
  持此种观点的一名业主代表告诉记者,事实上,这个刻有商茂百货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组织并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南京市房产局备案,因此这个业主委员会并未得到国家管理部门的承认,那么其代表业主签订的文件应视为无效。该业主告诉记者,如果当初知道该业主委员会没有在房产局备案,他就不会签下授权委托书。

  就这位业主的说法,记者向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进行了求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商茂百货的37个楼层已有一个整体的业主委员会,因此后来又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可能再在房产局备案。否则就很有可能出现职责重复、管理混乱的局面。那么后来负1层至6层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又是怎么回事呢?记者为此采访了该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乐芳女士。

  乐主任告诉记者,当初成立该业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负1层至6层全体业主的权利。在绝大多数业主支持将商场整体出租的前提下,该业主委员会受绝大多数业主委托,与电器销售商洽谈出租事宜。因此尽管该业主委员会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房产局备案,但其与电器销售商签订意向书的行为符合法律程序。
  
  无奈的现实

  名义不实,但行为合法。乐主任的说法应当怎样解释呢?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兰凯表示,其实商茂百货业主委员会就是一个拥有洽谈出租事宜授权的民间组织,洽谈出租事宜的资格与该组织是不是业主委员会没有关系。
  
  法律理论分析容易,但要解决现实中的矛盾很难。在无数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商茂百货于今年9月28日关门歇业,目前已停业一月有余,损失额非常可观。而何时重新开张尚无准确消息。乐主任告诉记者,在绝大多数业主均赞成整体出租,少数人反对整体出租,或抱怨租金低而抵制的情况下,商茂百货管理层已有强行出租的提议。至于少数人不愿出租而带来的损失,交由法院判决。
  (来源:新华报业网)

标签: 商茂百货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393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