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国际发公告:中止成立合营企业及内地的土地开发

   2014-07-16 观点地产10340

  7月15日,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与投资者进行初步讨论后,该公司已决定不进行建议成立合营企业。

  据了解,莱蒙国际曾于2013年12月11日发公告表示,正与投资者就成立合营企业以开发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土地进行初步商讨,合营企业可能涉及投资者投资两间由莱蒙国际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

  若建议成立合营企业得以落实,各合营企业可能构成主要交易(出售事项)或汇集而言,该等合营企业可能构成莱蒙国际非常主要出售事项。

  不过,莱蒙国际在当时已经表示,拟成立合营企业不一定进行。

  据当时相关港媒报道,莱蒙国际拟引入的投资者可能是香港四大发展商之一。据悉,双方获将考虑以合作形式发展内地的地产项目,或引入该地产商成为莱蒙国际的策略投资者。   

  另悉,莱蒙国际于7月4日披露营运数据,截至2014年6月底止六个月,录得合同销售约31.07亿港元,同比下降22.4%;已售合同总建筑面积约16.5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约4.5%;平均售价约18785港元/平方米,同比下降约18.8%。

  至此,上半年莱蒙国际合同销售相当于该集团2014年年度销售目标130亿港元约23.9%。

  期内,莱蒙国际在售项目共计9个,分布于深圳、南京、南昌、杭州、惠州、常州及天津。其中,合同销售金额最高的分别是南昌莱蒙都会、南京水榭春天、杭州水榭春天,分别约11.12亿港元、8.22亿港元、7.03亿港元。

  此外,上半年莱蒙国际还录得已认购预售金额约5.75亿港元,已认购总建筑面积约2.62万平方米,该等交易尚未转为合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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