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旗下长实位于大埔的新楼盘凤园岚山I期由于定价吸引备受市场追捧,不过,发展商罕有地要求买家必须签署一份“无参观同意书”(即签纸确认没有参观现楼),遭遇香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批评其做法严重违背一手销售条例的精神,损害准买家的利益。长实则解释,这是为保障买家安全,以及避免抵触地盘法例。
此次长实作为该楼盘的发展商,近日在公布销售安排时,列明“如登记人未有签订无参观同意书,卖方将不能将该指明住宅物业售予登记人”,有关做法为一手销售新例实施后极罕见。
香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认为,上述安排“严重违背条例规定卖方在出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业与某人士之前,必须开放该人士拟购买的该住宅物业供该人士参观的精神,并严重损害准买家的利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已去信长实要求解释。销监局又称,卖方若违反相关条文即属犯罪,可罚款50万港元。销监局提醒准买家,买楼前应参观打算购买的单位,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表示,长实此次的做法并不符合新例精神,亦不尊重消费者权益,发展商应给买家参观现楼单位的机会。他又称,希望有关做法不会成为风气,否则有可能视乎情况提出修改一手新例。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认为,事件有严重违反销售规定之嫌。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黄凤娴认为长实的做法欠佳,强调作为负责任的发展商,一般情况下应该安排准买家参观现楼,特殊情况才会要求准买家签“无参观同意书”。
对于有关指控,长实公关部则称岚山地盘工程尚未完成,如让准买家进入地盘,可能会危及其人身安全,以及抵触现有工程地盘的安全操作法例与守则及相关保险条款,并表示已安排穿梭巴士往来售楼处及项目现场,让买家在岚山外围参观,已尽量让买家亲身了解有关项目的周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