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银座家具广场存消防隐患 10号厅被查封还在营业

   2014-08-11 济南时报8740

  7月17日,天桥区银座家具批发广场10号厅因存在多项消防隐患被天桥区消防大队查封,查封期限为一个月。日前,记者接到市民反映,被查封的10号厅现在还在营业,并且消防隐患并没有得到彻底整改。10日下午,记者来到此前被查封的10号厅,发现里面的所有商户都在营业,并且此前在西门口贴的封条已不见踪影。

  【事件回放】

  家具批发广场“带病”营业被查封

  7月份,天桥区消防大队在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中,发现银座家具批发广场10号厅存在多项消防隐患。7月17日,记者曾跟随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该场所检查,消防人员发现该家具批发广场营业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东西长度超过100米,市场内以家具批发为主,有几十户经营商户。消防人员发现市场内除有干粉灭火器外,没有其他的消防自动灭火设施,也没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一旦发生火灾,会给顾客和业主带来生命和财产威胁。

  银座家具

  10号厅内的商户还在正常营业 陈彦杰 摄

  银座家具

  工作人员用木板遮盖灭火器

  消防人员介绍,批发广场附近没有消防水源,也没有消防水池。采访时,记者发现批发广场内有很强的刺鼻性气味,并且广场内没有排风设备,感觉非常闷热。消防人员检查时,不到10分钟,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检查后,天桥区消防大队一位消防监督员介绍,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疏散距离超规范要求;耐火极限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等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随后,天桥区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对10号厅进行临时查封,查封期限为一个月。查封后,消防人员现场向家具批发广场负责人宣读了查封法律依据,并强调查封后单位应立即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消防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

  【记者调查】

  火灾隐患未消除广场还在正常营业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银座家具批发广场10号厅的火灾隐患并没有彻底整改,市场还一直在营业,消防大队贴的封条都不见了踪影。“这批发广场的负责人也忒大胆了,这么多火灾隐患都不整改,还一直让业户营业,一旦发生火灾隐患,出现人员伤亡怎么办?他们拿消防部门的查封根本不当回事。”王先生说。

  10日15:00左右,记者来到王先生反映的银座家具批发广场10号厅。在10号厅西门口,记者发现7月17日天桥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贴的封条已不见踪影。一个推着货的男子正在门口停放一个铁架子车,门口也停放着一辆运货的三轮车。

  记者走进10号厅,发现厅内各商户都在正常营业,每家店门处都开着灯,业主也在不停地给顾客介绍产品和讨价还价。而7月17日消防部门检查时,只有三五户在营业。在10号厅内走一圈,记者发现厅内的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排烟系统仍然没有安装,地面的疏散指示标志也没有增加。见记者站在一个衣架前观看,老板娘赶紧给记者介绍衣架的价格。

  在调查中,记者从西门进东门出,走了约100多米的距离,感觉厅内仍然很闷。营业人员为取凉,基本都在身边放一台小风扇。当问及是否知道市场内有安全隐患时,一位刚逛完的老大爷表示,他这是第一次到批发广场,在里面的时间也不长,不怎么关心什么隐患。

  7月17日,消防部门临时查封10号厅时,批发广场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增加投入。但是8月10日,在接近1个月的时间记者再次回访,发现批发广场内除了多了些经营业户和顾客,其他的并没有明显改变。

  撕掉消防封条营业 齐河一练歌房老板被拘

  2011年11月份,齐河县一练歌房老板面对消防监督人员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拒不整改,还擅自撕毁封条继续营业。练歌房主管经理被行政拘留10日。

  2011年10月9日下午,齐河县公安消防大队与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对县城某练歌房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北侧疏散通道被封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大队经研究决定,当即对该场所予以临时查封。10月19日,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再次到该场所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在未进行整改且未向主管部门申请拆封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封条进行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报请齐河县公安局批准后,10月21日城区派出所依法对练歌房主管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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