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置业白菜价摘广州荔湾区商住地块 辩称未含拆迁等费用

   2014-08-14 南方都市报10180

  广州荔湾区东漖村一宗面积为1.4万平米的商住地块以117元/平米楼面地价“协议出让”,拿下该地的是广州东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控股方———保利置业昨日对南都记者说,该地价仅为交付给国土部门的费用,并未包括拆迁补偿、复建等费用,不能体现实际地价。南都记者统计发现,近3年有79宗土地通过协议方式出让,其中,29宗地块楼面地价低于1000元/平米。

  开发商:协议价不能体现实际地价

  在每平米地皮动辄上万元甚至两万元的广州老城区,居然有土地以117元/平方米出让,原因为何?答案是“协议出让”。

  昨日,该公司控股公司保利置业的相关人士说,目前公示的地价仅为交付给国土部门的费用,并未包括拆迁补偿、复建等费用,不能体现实际地价。该人士说,所有程序都是依照三旧改造土地出让程序合法进行,其对实际地价表示尚未精确计算。

  用地单位自行拆迁可扣除拆迁费用

  按照今年颁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不需公开出让且同一地块只有1个意向用地者的,可协议出让,其中就包括符合广州“三旧”改造政策并可协议方式供地的项目。

  《意见》规定,协议出让价格设定有3原则,第一,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相应地段相应用途级别基准地价,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不得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土地出让最低价;第二,协议出让价格按市场评估地价拟定,其中由用地单位自行征地拆迁的,可扣除经评审的征地拆迁费用;第三,通过“三旧”改造方式经批准自行改造的项目用地,协议出让价格按“三旧”改造政策执行。

  2006年发布的《广东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则显示,广州市各区(县)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在70元/平米至230元/平米。

  梳理

  近三年79宗地块“协议出让”

  南都记者统计广州近三年的土地出让公告发现,有79宗土地通过“协议”方式出让。与公开挂牌出让地块备受媒体关注不同,协议出让的地块大多“默默无闻”。

  这79宗“协议”出让土地总占地面积约136万平米,建筑面积约456万平米,几乎相当于广州去年前10月的一手楼成交量(473万平方米)。其中29宗地块楼面地价低于1000元/平米。

  79宗地块的用地单位中,不少拥有国资背景,此外,房地产企业共约10家。地块土地用途方面,有36宗土地以批发零售兼商务金融为主,也有不少是有混合功能的。

  寒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认为,协议出让须规范流程、公开信息以增加监督力度,“比如开发商要开发城中村,应让村民与若干开发商接触,择优选择,流程如不公开就容易造成黑箱操作”。

  不过,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就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土地一律公开竞价,即“招拍挂”方式出让。今年全国土地日前夕,广州市长陈建华更表示要进一步扩大土地公开出让范围,逐步缩减协议出让和划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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