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昔日“第一高楼”启德国际金融中心角色发生转变,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今年2月,启德国际金融中心土地及在建项目被法院拍卖。随着该项目的“改嫁”,众多购房梦碎的业主,也将启德置业推上了被告席。
近日,历下法院密集宣判50余起购房业主诉启德置业案,业主均被判胜诉。法院要求启德置业返还业主之前所交认购款,并赔偿相关利息。这部分业主中,返还认购款最高的数额达到525万元。
购楼业主:花525万购楼,4年过去了写字楼还没影
市民杨某,是众多起诉启德置业的业主之一,诉状中杨某称,2012年,其与启德置业签订了两份启德国际金融中心认购协议书,并为此支付了525万元款项。后经了解,启德置业早在2011年就因涉及重大诉讼,其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已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但启德置业向原告杨某隐瞒了这一重要的事实。近期,由于启德置业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启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及所有地上物均被法院强制拍卖,启德置业已无法履行双方之间的协议书,导致协议目的不能实现,原告为此诉至法院。
历下法院查明,2010年8月,杨某与山东一家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4套写字楼,支付了234万余元。后因该置业公司违约,向杨某退款104万余元,剩余130万元转作了启德国际金融中心的信誉保证金。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杨某又陆续通过支票方式、从他人处转让等方式,向启德置业支付信誉保证金,加上之前的130万元,合计525万元。随后,杨某、启德置业分别签订启德国际金融中心认购协议书。协议书显示,杨某向启德置业定购了经十东路启德国际金融中心地块超1000平方米的房屋。
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原告杨某与被告启德置业签订的启德国际金融中心认购协议书。启德置业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杨某返还认购款525万元。另外,启德置业还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杨某支付相关利息损失。
启德置业:已成“国家失信被执行人”
如今在百度输入“山东启德置业有限公司”这一关键词,立即会出现醒目提醒:该公司由于失信,已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即坊间俗称的“失信者黑名单”。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此规定于当年10月1日施行。这意味着全国法院将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该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历下法院近日所集中宣判的50余份以启德置业为被告的判决书中均显示,被告启德置业早在2011年就因涉及重大诉讼,其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已被济南中院查封,但启德置业向众多购房者隐瞒了这一重要的事实。
相关证据显示,启德置业早在2010年10月,以8亿元的价格在济南拿下了三宗土地,地块规划建设四栋超高层建筑。其中的主体建筑高达318米,曾被誉为将是“济南第一高楼”。但该项目后续进展缓慢,由于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启德置业都是以认筹的形式回笼资金。
由于山东一家投资公司对启德置业涉及债权本息9亿多元的追债,今年2月20日,济南中院依法对启德置业名下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公开拍卖,经过79轮激烈举牌竞争,北京一房企最终以15.6亿元竞得。
随着地块被拍卖,昔日被蒙在鼓里的众多业主,也发现购房“梦碎”。向启德置业主张债权的200余件诉讼案件涌入了历下法院。法院整理发现,相关诉讼案件内容涉及返还购房信誉保证金、购房认购款、设计规划费、施工工程款、宣传资料印刷费等,标的额大的近1000万元、小的几千元。
【律师提醒】
购商品房,市民一定要看“五证”
今年5月,市民冯某诉山东启德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一致同意自愿解除之前签订的协议书,启德置业向冯某返还信誉保证金40万元,冯某放弃利息请求。该案也成为“济南第一高楼”索赔第一单,为其余案件快速解决起到了示范效应。
据事后调查,尽管启德置业在之前售楼过程中漏洞百出,却仍有不少业主上当受骗。许多业主在购房时并未查看开发商的相关证件,甚至有的业主明知五证不全依旧选择购买。他们还曾乐观地认为,如此大的工程不会出现问题。
有济南律师就指出,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商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只有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市民才可放心购买,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结果可能让业主追悔莫及。
【新闻回放】
启德的“前世今生”
【2010年10月】
山东启德置业有限公司以8亿元的价格拿下了三宗土地。该地段位于济南东部CBD核心地区,规划建设四栋超高层建筑。该项目之所以将被拍卖,缘于山东鑫海投资有限公司对山东启德置业有限公司的追债,涉及债权本金8.45亿元、到期利息1.06亿元以及逾期利息。
【从2010年10月开始】
鑫海投资委托银行向启德置业发放贷款,启德置业以三宗土地使用权为贷款提供了抵押,贷款总额共计8.45亿元。贷款分三期发放,期限都为一年,年利率15.6%。贷款中的1.15亿元,用于启德置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借款到期后,启德置业未能按约定还款,仅支付64.78万元利息。鑫海投资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启德置业偿还鑫海投资借款8.45亿元本金及利息。同时鑫海投资有权对启德置业三宗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4年2月20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启德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公开拍卖,最终以15.6亿元的总价成交。
【2014年5月】
50余起购房业主诉启德置业,追讨购房款本金以及本金所产生的利息。近日,历下法院密集宣判50余起购房业主诉启德置业案,业主均被判胜诉。法院要求启德置业返还业主之前所交认购款,并赔偿相关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