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消费者高女士在沈阳久光百货的地下超市,花5000余元购买了两款“问题食品”,第二天她便以所购食品“成分”有问题,向商场提出10倍索赔。10月9日,在获得了12000元“赔偿”后,高女士想把在久光百货购买的“问题食品”退货,但却遭到了商场的拒绝。为此,她以消费者退货被拒为由,拨通了沈阳晚报的热线电话96009寻求帮助。
所购食品几乎全有“问题”
高女士称,2014年5月10日,她在久光百货地下超市的“十一坊”专柜,购买了一批“进口保健食品”。当天回家后,一位懂保健品知识的朋友便告诉她,她购买的蜂王浆和鹿胎盘素都含有违禁成分。第二天,她便带着所购买的商品找到久光百货,不但提出退货,而且要求10倍赔偿。为了维权,她更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
在高女士提供的购物发票上,记者看到,两张发票上共有3种商品,除了一瓶价值300余元的鲨鱼油胶囊外,其余5800余元购买的都是蜂王浆和鹿胎盘素。见记者质疑她购买这些保健食品的初衷,高女士最初称是为了自己食用或是送人,但后来坦陈,她的一位朋友是“职业打假人”……
高女士称,她从网上查来的资料显示,她购买的蜂王浆含有“蜂蜡”成分,而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蜂蜡”为药品而不是“食品”。而她购买的“鹿胎盘素”中,也不应该存在“鹿胎盘粉”的成分。
获赔后想退货却遭商场拒绝
高女士告诉记者,自从5月份向食药监局投诉后,那两种食品的经销商便一直在与她和她朋友进行协商,解决问题。虽然他们最初提出了10倍索赔,但是在随后与对方的谈判中,他们同意了对方赔偿2万元的提议。但令她和朋友没想到的是,对方打到她和朋友指定的银行卡中的钱,只有12000元。
虽然拿到了两倍赔偿,但因为与协商的金额有一定的差距,高女士决定再次维权。10月9日上午,她带着购买的“问题食品”和发票,再次来到久光百货的地下超市,并且提出退货的要求。虽然她这次没再要求10倍赔偿,但超市在与“问题食品”供货商进行沟通后,拒绝了她的退货要求。
高女士认为久光百货不给她退货,是侵犯了她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她决定向媒体求助。
久光百货称不退货事出有因
在久光百货地下超市,记者见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助理和一位经理。李姓助理称,她之所以没有给高女士退货,是因为高女士并非“普通消费者”,而且商品是在5个月前购买的,而在此期间高女士还与“问题食品”的经销商进行了协商。而经销商反馈给超市的消息是:经销商方面已经与消费者达成了协议,并且进行了赔偿,经销商拒绝再为消费者退货。
超市的赵经理则表示,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后,超市方面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已经在第一时间把两种“问题食品”下架。食药监局介入调查后,超市方并没有收到任何的官方说法和处理决定。因此,在没有官方说法前,超市不会给高女士退货。
对于超市的态度,高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她认为虽然自己得到了12000元的赔偿,但是不意味着自己已经与赔偿方达成了协议,要不然对方为何不收回自己手中的商品和发票。
在超市现场,记者拨通了两款问题食品的经销商——大连某贸易公司李经理的电话,但当记者表明身份和提出采访要求后,对方没有回答,而是很快挂断了电话。
对于此事进展,本报还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