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东乐客城违约封店 商铺合同未到期封店赶人

   2014-10-20 青报网3820

  去年10月份,肖女士在伟东乐客城租了一个90多平方米的店面,签订了3年期租赁合同,然而合同期不到一年,商场便提出收回店面,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商场将肖女士的店封闭,给肖女士的生意造成了损失。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认为,商场存在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应该按照合同条款赔偿相应损失。

  合同未到期店面遭封闭

  “去年10月份,跟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乐客城分公司(以下简称伟东乐客城)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是3年,主要经营服装生意。”肖女士介绍说,她花了大约100万元装修店面、批发服装、支付租金。经过近1年时间的努力,服装店的生意慢慢有了起色。

  “今年8月份,伟东乐客城的工作人员突然找到我说,要把店面收回去。店面耗费了我不少心血,装修也花了不小的费用,如果要收回店面的话,伟东乐客城应该提供类似位置的店面,按照原先店面的风格给装修好,补偿一定的损失。”肖女士介绍说,可是双方协商多次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10月15日那天,伟东乐客城的工作人员要来封店被我制止了,可是等我们下班后,店面还是被用钢架给封了起来,后来还用广告布把店面遮挡了起来,直接导致我们的服装店无法营业。”肖女士说。

  商场存在单方面违约行为

  10月16日,记者联系了伟东乐客城企划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协商当中”。昨天,记者再次联系了该企划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我们跟商户一直在协商当中”。肖女士则表示:“店面被封后,一直没有人找我协商解决问题。”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表示,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商场想与商户解除合同应该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为前提。“此事,双方未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商场封店存在单方面违约的行为。”王文涛介绍说,商户可以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商场赔偿封店期间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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