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沃尔玛结账价比标签价高4.7元 超市赔五百元

   2014-10-26 桂林晚报8720

  市民曹先生在沃尔玛超市购物时买了一箱牛奶,结账后他发现,牛奶结账时的价格比标签上的多了4.7元。23日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场向曹先生支付了500元赔偿金。

  22日傍晚7点,曹先生来到沃尔玛超市购物。看到一款高钙牛奶在促销,标签上所标的价格是29.8元,他就提了一箱。没想到结账后,曹先生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发现这箱牛奶的实际价格是34.5元。

  曹先生核对并拍照留下证据后,以超市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为由,要求超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但超市表示,只愿意按差价的5倍进行赔偿,即23.5元。

  曹先生不同意,于23日将此事投诉到了城北工商所。当天中午,记者与工商人员来到沃尔玛超市,看到超市已将曹先生所购买牛奶的标签价格改为了34.5元。超市梁经理承认,前一天曹先生遇到的事确实是超市的疏忽,是超市内部价格信息沟通不畅造成的。

  在工商人员介入下,超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赔偿了曹先生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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