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挥霍症”难抑 “过度招商”显土地财政尴尬

   2014-11-06 八百家9180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港村137亩农田自2008年被政府违规征用后就一直抛荒一事,最近被曝光。征地时非但没有土地征用手续,还找小孩代部分村民在协议上签字。针对土地抛荒,望直港镇周姓副镇长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地荒就荒了,有什么了不起,国家荒的土地太多了”。

  周副镇长的雷语或许又会被“媒体应对”专家引为不善应对的案例吧,不过,其言论还真是恰好表达了某些官员的“土地观”,也印证了如今土地征用的乱象。比起某些所谓工业园区的大面积荒芜,望直港镇137亩农田的抛荒,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在土地财政时代,征地抛荒首先显现出相关土地法规的尴尬。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征地抛荒早就作出了明文规定,如《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明确规定,土地撂荒一年以内,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一定闲置费;满两年未利用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这看起来似乎很有约束力,但在土地财政时代,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已呈现出严重的“公司化”倾向,尤其是某些征用土地的操作者与一些执法者成为同一条船上的人。比如,诸多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管理部门,都附设了土地管理分支机构,这些部门又怎么敢不听命于地方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管委会”呢?于是,相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就难免落空。

  土地财政时代,也意味着催生出了一个“过度招商”时代。深究“土地挥霍症”的根源,正是“过度招商”时代的畸形政绩观。要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土地。对于相当多的地方政府来说,所谓“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压根儿就不是指营造一种成熟的重商环境,或者创造特别温馨的创新条件,他们能有用武之地的领域,无非是折腾土地。于是乎,投资商的影子还不知在哪里,甚至商家投资的意向跟本地毫不相干,地方政府就先要将农民手中好端端的土地征过来,打出某某产业园的旗号。

  “名园一自邀游赏,未许凡人到此来。”一些招商引资项目连影子也没有,农民却早就别想耕种了。地方政府的专业招商部门天天拿着相关土地规划图、项目策划书,一拨一拨地引着鱼龙混杂的客商们参观。殊不知,经济发展、产业落地、项目投产之类总有其自身规律,很难以地方政府刻意招商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这种“土地挥霍症”还可能助长土地交易过程中的种种猫儿腻。地方政府既然要急于招商,那就难免“萝卜快了不洗泥”,于是一些投资商盯准了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心态,有时甚至在官商合谋之下,直接出现了投机性圈地。既然随便编个故事,就可以换来宝贵的土地资源;既然随便想一个什么名目,就可以动辄取得数百亩的土地,那又何乐而不为呢?在地方政府过于热心招商之际,投资商顺坡下驴大大方方地把地圈占了,在经济形势不景气或投资商自身实力不足的情况下,人家就抛荒着,不就屡见不鲜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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