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一级商业用地最低出让金847.26元/平米

   2006-11-28 5640
       日前结束的兰州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兰州市贯彻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规定一级商业用地最低出让金847.26元/平方米。 

  《实施意见》明确了协议出让金不得低于最低出让金标准。根据兰州市近郊四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生地),土地级别依据兰州市分类(住宅、商业、工业)用地级别确定,一级商业用地最低出让金847.26元/平方米,二级商业用地651.47元/平方米;一级住宅用地399.66元/平方米,二级住宅用地338.32元/平方米;一级工业用地433.93元/平方米,二级工业用地347.2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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