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前弦外音
此次拍卖会的主办方是上海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和武汉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在此之前,主办方1月11日在《长江日报》刊登拍卖会广告,称受武汉市游子乡涉案赃物变卖处置小组委托,举行此次拍卖会,拍卖标的是武汉汉口解放大道游子乡大厦B座地下室及地上一层至七层,总面积32925平方米。
在广告发布后第三天,远在北京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即作出强烈反应,受香港易盈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和易盈武汉公司委托,在全国6家媒体刊登广告,就此事发表声明,未经易盈公司同意,任何对房屋的处置均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任何竞买人和买受人对参加竞买该房屋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拍卖会暗箱操作
1月23日下午2点,记者提前一小时来到拍卖会现场,会场设在长江大酒店会所四楼会议厅,会议厅有4个出入口,其中3个已被封闭,只留一个出入,在此门口有明显的广告标识,欢迎各界朋友参观指导。记者在此受到了主办方拍卖公司邵经理的盘问,并说接待记者由市侨办处长王德平负责。记者向他索要与会者均可得到的参会须知等会议文字材料,被其拒绝。
2点15分,王德平处长来到现场,和他同来的还有一位穿警察制服但不带警帽的警官,在记者再三要求下,王处长简单回答了几个问题,就被未戴警帽的警官拉走了。
2点30分,记者在休息区遇到一位从北京赶来的某公司老总,他也是参加拍卖会的,奇怪的是,他胸前挂着一个工作人员的证件,他说这个证件是会议组织者发的。
2点50分,记者和那位老总起身向会议室走去,老总被放进去,记者被两个彪形大汉挡在门外,被挡在门外的还有从北京赶来的两位电视台记者以及十几名观众。
过了一会儿,王处长从会议室里出来,记者掏出证件,要求王处长作为政府官员、主办者,提供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王处长一言不发,扭头就走。
3点整,拍卖会正式开始,大门紧闭,不到100人的会场仅坐了一半儿人。不让进入会场的观众把耳朵贴在门上,静听里面的声音。拍卖师宣布拍卖的标的、标价须知后,拍卖开始。委托拍卖价是1.66亿元。在拍卖师3次高声询问下,无人举牌,拍卖师宣布拍卖会流拍。
3点15分,拍卖会结束,记者才和那两位电视台同行进入会场,主办者匆匆离去,会标也被工作人员很快取下拿走。会议室人走屋空。
3点20分,记者离开会议室,和举办者不配合采访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会场外面的观众纷纷争着向记者介绍情况。一位名叫唐怀国,家住武汉市桥口区解放大道的女士说,她于1996年花了几十万元买了游子乡集团的店铺,此合同也经武汉市公证处公证,但是,现在的合同成了一纸空文,房屋拿不到,钱也不退。和她同等命运的在武汉市有3000多人,他们为其自身利益选派代表和有关部门接洽和商谈,均未有结果。后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知情人,这些知情人就是参加非法集资的那些当事人,他们买房的合同和公证都是当时做的假,他们买房的目的不是为了经营,而是为了获取利息,而且一些人也拿到了一年20%的利息。
此次拍卖会拒绝媒体采访,那么,主办者到底是什么目的?
庄胜集团武汉投资受阻
深入了解事情真相后,不得不谈到庄胜集团。因为被作为赃物拍卖的建筑物实际上是庄胜集团拥有的合法资产。庄胜集团是香港的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1992年进入北京,在北京宣武门外大街东侧30公顷土地上进行旧城改造。业务涉及房地产、百货零售、酒店等多个领域,资产总额超过50亿元。其下属庄胜崇光百货更是被誉为京城商界神话。然而,庄胜投资武汉却被当地的投资环境弄得一筹莫展。
1999年,武汉市游子乡集团公司与庄胜集团联系,希望庄胜集团购买游子乡集团在武汉市解放大道武汉展览馆旧址旁开发建设的游子乡大厦7层以下的商业面积,开办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型百货商场。为此,庄胜集团到武汉考察,并由游子乡集团安排拜访了武汉市政府领导,当时常务副市长殷增涛接见了庄胜集团代表,殷副市长介绍:游子乡集团是武汉市一家很有实力的外商投资企业,对武汉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希望庄胜和游子乡集团强强联合,搞好这一项目。当时,整个游子乡大厦只完成了结构,是一个半截子工程,与旁边计划兴建的新武汉展览馆极不协调。
此后,经庄胜集团与游子乡集团协商,联合另一家公司共同组建了武汉易盈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庄胜集团(通过其下属登辉公司)占45%,游子乡集团在香港的母公司———泰升公司占45%,另一家公司占10%。由易盈公司与游子乡集团签约购买了游子乡大厦7层以下的商业面积30000平方米,并在武汉设立了全资公司———易盈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并对所购物业进行了设备安装和装修,实际投资超过了1.2亿元,将一个只有框架的烂尾楼建成可以经营的现代化商厦。上述超过1.2亿元的投资全部是由庄胜集团提供的。易盈公司2000年经武汉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并交纳了契税,取得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即,在2000年底,武汉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在此开业。
按照易盈公司与游子乡集团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总价为7700万元,易盈公司先向游子乡集团支付了1486万元。2001年6月2日,股东三方召开会议,讨论增资问题,并通过决议,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5亿元,庄胜集团用已投入的1.2亿元中的6750万元出资,占45%,游子乡集团的母公司泰升公司将房款余额6214万元付清给游子乡集团,再补交536万元,合计6750万元,占45%,购房合同中的全部房款已经付清。
但是,武汉游子乡集团借开发建设游子乡大厦的名义于1994年至1998年间从事了长达4年的非法集资行为,而庄胜公司并不知晓。同时游子乡集团违背承诺拖欠集资户的款项,以至商场开业后终日被追讨集资款项的集资户围困,无法正常营业。为此,庄胜公司多次向政府反映情况,请求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解决游子乡集资户的问题,也真诚表达了愿意配合政府解决问题的良好愿望。但是,游子乡集团非法集资的问题长期未得到根治。在易盈公司投入上亿资金完成商场建设,使半截子工程成为可以使用和营业的商业物业后,易盈公司发现购买和投资的商场物业正一步一步成为代替非法集资的游子乡集团承担退赔款责任的替罪羊。2002年4月,武汉市公安局以游子乡集团法定代表人谢瑞良“涉嫌特大金融犯罪案件”的证据为由,将易盈公司土地作为游子乡案件的证据予以扣押;6月,武汉市有关部门的20多名干部开会轮番劝说易盈公司第二次出资购买易盈公司已经购买并自行投资建设的商场物业;7月12日,易盈公司接到一纸盖有“武汉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专用章”的文件,以接到“武汉市游子乡稳定问题联络协调小组”建议函为理由,试图违法收回易盈公司拥有的商场物业土地使用权。易盈公司认为此项举动严重侵权,因此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审查是否受理此案期间,易盈公司又于2002年8月14日收到一纸盖有同一公章的政府公文,称从即日起收回7月12日发文,改由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处理。8月30日,易盈公司收到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房屋已经出售给香港易盈公司为理由,认定武汉易盈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不当,并责令公司退还土地。
事实上,武汉易盈公司是香港易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正是为了经营管理好所购物业,香港易盈公司才设立武汉易盈,由易盈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本不应该成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当理由;退一步讲,假定以上理由成立,其结论也应当是土地使用权归属香港易盈,而不应成为游子乡集团的“赃物”。收到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易盈公司再一次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法院经过长达近两个月的“审查”一直未决定是否受理此案。看到60日的行政复议期即将到期,公司只好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结果,却出现了武汉长江大酒店房产拍卖会以及所谓的“武汉市游子乡涉案赃物变卖处置小组”为委托人却不是法院的奇异现象,尤为滑稽的是,该“处置小组”还邀请庄胜集团作为竞买人参加自己拥有的物业的拍卖会。拍卖会拍卖易盈公司的财产,而真正属于游子乡的财产却不在被拍卖之列,游子乡大厦分为A、B两座,地上分别为28层和30层,易盈公司购买的只是B座地下室及地上一层至七层。在所谓的“武汉市游子乡涉案赃物变卖处置小组”发出公告拍卖易盈公司作为案外人的房产的同时,游子乡集团的财产却毫发无损;还有游子乡集团及其同为谢瑞良所拥有的母公司———泰升公司占易盈公司45%的股权可供处置,也没有被列入处置范围。
神秘的拍卖会流产了,1月24日起,集资户又开始每天围堵解放大道和商场。整个事件留下了更大的疑问和悬念。人们不禁要问:合法的外商投资资产何以变成了赃物?它的前景又如何?
商场的经营环境何时能改善?庄胜还愿意并可能在武汉继续扩大投资和经营吗?集资户的利益是否保护?又如何保护呢?人们盼望找到答案。(消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李锡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