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地产》采访“是谁举报了一致行动人”,我们还没有给出具体答案。如今,媒体的技术团队经过大量的基于语言学逻辑的数据分析,最终结论出来了——但是很抱歉,我们发现,单从数据分析看,我们无法得出举报信是罗钊明或者任何绿城小股东所写的结论——尽管11月29日宋卫平在接受采访时,已经透露那封信是绿城的小股东所写。
12月5日,媒体曾推出《数字细节推理“谁是真正举报人”》的报道,其中通过公开资料了解到,绿城小股东包括雷曼兄弟、罗钊明、夏一波、郭佳峰、曹舟南共计五人。其中雷曼兄弟将其持股分为好仓和淡仓,反向对冲,这种市场化持仓运作,也正是中立的表现,也就是说雷曼兄弟在利益上始终置身于这场纷争之外。此外,宋卫平在接受采访时,也十分肯定地强调举报人不是夏一波,因为在出售绿城中国股票时,夏一波需要接受香港证监会询问,澄清自己不是交易方的一致行动人。回过头来,夏一波再去实名举报,在逻辑上不通。
在上述稿件中,通过一系列经济利益分析,最终得出要约收购的最大受益者为罗钊明的结论。但毕竟人各有志、人各有价,人与人之间价值观、行为底限的各不相同,决定了要约收购的最大受益者,并不一定等同于实际举报人。所幸媒体深夜在玫瑰园大酒店采访宋卫平时,曾见到这封举报信,举报信主体内容由香港证监会重新录入,以询问方式转交至绿城中国。在录入过程中,香港证监会隐去举报人姓名。媒体在采访中,对这封信的主体内容以语音方式予以记录,这也是媒体此次采访收获的重要一手资料。
因此,在数字细节推理之后,媒体将寻找“一致行动举报人”的重任寄托于技术分析团队,希望通过大量的语言分析,在小股东中寻找与举报信语言风格相同者,并期望这一结论能够与前两篇稿件的调查结论相互印证,最终指向一个相对清晰的答案。
基于这一思路,我们多方收集罗钊明、郭佳峰、曹舟南三位股东的公开讲话、文稿等基础资料百余篇,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分别锁定三人的同义词使用习惯、语言节奏和语气语调,并据此与举报信的语言风格进行比对。繁琐的工作过后,我们遗憾地发现,三人中没有一个人的语言风格与举报信有相似之处,即使是坊间传言最有可能的罗钊明,其语言风格与举报信语言风格的相似度也不到10%,这一工作量庞杂的技术分析工作最终无功而返。
事实上,早在此项工作开始前,媒体就语言学问题咨询相关学者时,就有多位学者表达了他们对分析结果的不乐观:这封举报信可能由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专业人士代笔,而且举报信采用公文格式,语言风格并不鲜明,不一定能据此找到具体线索。
至此,寻找“一致行动举报人”的技术尝试暂时搁浅。此前,宋卫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自己对于举报一事“知情”,那封信应该是律师写的,由小股东实名举报,而且有确凿证据。但证监会有保护举报人的规定,因此他不可能回答“谁是举报人”这一问题。
就在这个月末,根据融绿双方的约定,这场纷纷扬扬的股权之争结局也将水落石出——对于宋卫平而言,能否筹足资金已成为其最终是否如愿重返绿城的关键。最新消息表明,宋卫平对外称自己筹集到八九成的钱,也就是说筹足资金胜券在握。而事件的另一方融创一如既往地对媒体保持缄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