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门大厦遭业主投诉 有将近300店铺被迫停业

   2014-12-17 信息时报9430

  昨日上午,广州荔湾区金门大厦商场(现名恒立广场)的业主投诉称,他们购买的商铺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还被工商局通知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导致商场管理方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目前遭遇办证难的业主约有150名,涉及店铺近300间。

  买了铺却无法拿房产证

  黄先生2011年购买了位于金门大厦裙楼二楼的一个商铺,根据合同,该商铺今年1月17日可交付使用,不过直到目前黄先生还是没拿到房产证。就在黄先生觉得蹊跷时,他收到了金门大厦的开发商华丰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说因政府部门政策有变,商场不能申领营业执照,并且因商场不能营业,华丰公司要求单方面中止履行双方签订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昨日上午,100多名金门大厦商铺的业主们来到荔湾区规划局提交诉求书,希望荔湾区规划局能够“特事特办”,解决难题。

  历史遗留问题致无法通过验收

  业主李小姐称,“金门大厦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当时的规划,开发商需要把土地北侧楼房完成拆迁,因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完成,导致裙楼一角不能建设,整栋大楼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李小姐表示,金门大厦三楼以上的住户也因这个原因,从2002年收楼入住后一直没有领到房产证,直到2010年被市政府列入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楼盘后,才“特事特办”把房产证办妥。

  “规划局在有关批复中认为,虽然不能给予金门大厦商场进行规划验收,但鉴于金门大厦裙楼已经按规划审批建设,具备使用条件才同意先行办理通水、通电等手续。这说明金门大厦商场部分首先是具备了使用条件。”业主们表示,金门大厦被列入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商场部分也应该享受同一政策。

  无法通过预售商铺解决拆迁问题

  据悉,楼盘烂尾的原因是公司三个股东之一荔湾区政府所属的广州市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荔华公司)未能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提供最后一部分熟地(即拆迁部分),华丰公司另外两个股东愿意承担荔华公司的义务,通过销售商场面积来解决拆迁问题。在向监管报告后,筹措资金装修了商场及完成商场消防验收,经过工商部门同意后开始招商营业,在此过程中销售了部分商场面积。

  期间,市国土房管局不再批准《预售许可证》的延期,理由是不能有效监管收楼款项。据华丰公司称,这是因为装修商场时的借款到期后房管局不批准使用售铺款项偿还,致出借方起诉并由法院强制执行了款项。因此通过销售商场面积来解决拆迁问题的方式无法继续进行,致商场全部关闭。

  区规划局:目前无法办理验收合格证

  面对商场业主们提出的疑问,荔湾区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开发商尚未提供足够的审核资料给予规划局,所以规划局无法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昨日下午,该局相关负责人接见了商场的5位业主代表,对于业主们希望“特事特办”的情况,该负责人现场表示无法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关于预售证为何发放的问题,负责人指引业主们到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询问,并表示会将情况反映到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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