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12月19日)晚间,因前身文化中国遗留的财务问题,迟迟未发布2014年中期业绩报告的阿里影业,终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其更名后的第一份财报,并申请于今日(12月22日)复牌。
2014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阿里影业股东应占亏损净额约4.44亿港元。公司股东之一的翘华控股董事长魏民对媒体表示,公司出现财务问题,但没有出现违法情况,相信对未来影响不大。
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阿里影业已获得“土豪”阿里巴巴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资源支持。截至2014年上半年末,阿里影业现金储备近65亿港元,同比增长3150%,且无任何借款。
由于从2014年起,各大卫视频道被限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原因,阿里影业决定逐步终止电视广告销售业务,该项业务占阿里影业营业额约35%。同时,阿里影业方面称:“将致力于打造成为阿里巴巴集团影视娱乐业务的旗舰,在内容创新、投资、制作和发行方面,善用阿里的资源,进一步扩大媒体业务。”
上半年净利同比跌434%
12月10日,阿里影业对外宣布,作为前身的文化中国由于内部监控薄弱致财务不恰当处理,2012年和2013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都需作出调整,预计2014年上半年盈利将减少3.24亿~3.9亿港元。
但阿里影业此次发布的中期业绩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上半年,阿里影业股东应占亏损净额约4.44亿港元,相较于去年同期净溢利近1.33亿港元,同比跌434%,超出之前的预期。
阿里影业针对亏损作出了专门解释,一方面是非现金亏损,包括电影及电视版权及电影制作预付款项减值和其他预付款、应占联营公司减值,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呆坏账拨备,以及衍生财务工具之公允价值变动,合计近3.79亿港元。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鲁桂华表示,阿里影业前身发生的财务不恰当处理,有的属于初级错误,如交易没有正式的税务发票。而经过调整之后,阿里影业的净利润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减少。
除了非现金亏损,阿里影业股东应占亏损净额约6483万港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上半年,阿里影业录得的营业额约1.13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约4.74亿港元,减少逾76%;其中电影及电视剧制作、发行及版权业务营业额近4968万港元,占总营业额约44%,但去年同期则超2.95亿港元。
阿里影业的解释是:“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若干电影和电视剧于2014年上半年仍处于制作阶段,并将在2014年下半年及2015年予以发行。”同时,电视广告销售业务营业额近3930万港元,占总营业额约35%,但较于去年同期的1.5亿港元减少74%。未来,阿里影业将逐步抛弃这项业务。
强力“瘦身”专注影视剧
记者发现,2013年底,阿里影业终止了与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的长期独家合作协议;今年5月,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在广告业务上的合作关系也“戛然而止”。
阿里影业方面表示:“自2014年1月1日,各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时段、内容及次数被限制,面对更趋细致、严格的监管规定,电视广告业务的经营环境日益严峻,经仔细衡量,公司决定逐步终止电视广告销售业务。”
“阿里影业将成为阿里巴巴集团从事影视娱乐业务的主要平台,公司必须强力"瘦身",集中资源发展影视剧。”影评人赵珂嘉称。阿里影业坦言,通过电视广告业务的调整,公司将得以优化内部资源分配,专注发展影视制作等高增值业务。
为此,今年6月初,阿里影业还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向后者出售经营手机增值业务之全资附属公司永联信通100%股权,从而实现约1120万港元的收益。
阿里影业将成为阿里巴巴集团从事文化及影视娱乐业务的旗舰,已获得后者在相关业务领域充分的资源支持。截至2014年上半年末,阿里影业现金储备近65亿港元,相比于2013年底的不到2亿港元,增长3150%,且无任何借款。
阿里影业已与周星驰、陈可辛、柴智屏和王家卫签署合作协议,各投资每人五部电影5000万元;还陆续购入《还珠格格》小说的电影改编权和电影《狼图腾》的海外发行权;《鬼吹灯》的电视剧改编权也被阿里影业“收入囊中”。
阿里影业计划与美国各大影视公司共同开发电影项目,包括改变畅销剧本,参与投资合作拍摄等;还将与生态圈内的优酷土豆、华数传媒等平台积极合作,引入包括产品植入、产品销售分成等创新的盈利模式;充分利用阿里巴巴集团之生态系统,把握与线上娱乐及其他媒体相关领域之新机遇,补充阿里巴巴集团在电影制作及分销方面的核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