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香港易盈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我们对自己在武汉的投资遭到的不公平待遇深感愤怒和遗憾,并期望能最终获得公平的解决。
2003年1月23日,在武汉举行了一次奇异的房产拍卖会,将易盈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为一个在武汉集资诈骗过亿元的犯罪分子还债。公开的拍卖会被政府严令禁止新闻记者采访。迫于舆论压力,此次拍卖会流产。事后6家媒体发表了揭露事件真相的报道。遗憾的是,这次事件并没有让有关方面清醒,他们仍然坚持继续进行错误的行为:第二次拍卖将在本月27日举行。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1999年,在武汉市政府的极力促成下,香港易盈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庄胜集团45%股份,游子乡集团45%股份)购买了游子乡大厦B座7层以下的商业面积30000平方米。随后由庄胜集团单方出资1.2亿元,对所购物业进行设备安装和内外装修,并依法取得了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2000年年底,庄胜集团与日本崇光百货共同管理的武汉庄胜崇光百货商场(SOGO)在此开业。
始料不及的是,开业当日出现了数千群众围堵商场、政府出动防暴队维持秩序的混乱场面。在商场开业筹备过程中,被武汉市政府有意隐瞒的要害问题浮出水面:原来1994—1998年,武汉游子乡集团在武汉市侨办的批准下从事非法集资1.67亿元巨款不能偿还。其间武汉市侨办下属企业作为游子乡集团的股东参与了非法集资,并于1998年底获利退出。
武汉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开业至今,少数集资户经常围困滋事、封堵道路,有时甚至冲击商场、殴打保安,员工及顾客人身安全和商场财产都得不到保证,恶劣的经营环境造成商场两年亏损7000多万元。
为改善经营环境,我们多次向武汉市政府反映问题,表达我公司愿意出资协助政府解决集资户问题的良好意愿,但均未有实质性进展。
谢瑞良集资诈骗1.67亿元巨款,罪恶深重,武汉法院仅判处谢瑞良三年有期徒刑,并且缓期三年执行。根据公开的资料:谢瑞良以建设游子乡大厦为名,获得非法集资款1.67亿元(未清还部分,集资总额2.67亿元),还获得银行贷款和销售款至少3.12亿元,加上其注册资本5800万元,总资金至少5.37亿元,而其投资兴建的游子乡大厦只完成了约10万平方米结构工程,按照一般工程造价的常识,其总成本不超过2亿元(其中还包括大量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的垫款非属谢瑞良的投资)。谢瑞良获得资金的总额与其建设游子乡大厦的总成本相比,至少有3.37亿元并没有用在游子乡大厦的建设,而被隐匿或转移。对于上述事实,办案机关可以查明也应该查明,但是却被明显地忽视了。
为了不使外商合法投资成为谢瑞良集资诈骗犯罪的替罪羊,为了广大集资群众的集资款得到清偿,我们强烈要求办案机关对游子乡集团的账目进行彻底清查审计,追缴被隐匿或转移的赃款,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2年6月,由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公、检、法、司、侨办、房管、土地、外资、工商等机关的官员20余人组成的“游子乡稳定问题联络协调小组”邀请我司代表到武汉开会。会上,多名政府官员轮番奉劝我司代表:“你们不要再考虑以前的投资了,按照解决集资户问题所需的金额够我们处理问题就可以,对你们已经很优惠了。”我司代表表示:“房产我们已经买过了,能处理的只能是游子乡集团在易盈公司持有的股权,我们可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资金不足部分你们应该继续追查谢瑞良的其他资产。”集资户闹事,严重影响武汉SOGO的经营环境,有时甚至连商场财产、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出于这个考虑,我们也愿意出资与政府协调解决问题。
联络小组认为:这样处理过于复杂,“今天找你们开会,就是先和你们打个招呼,给你们优先购买的机会,如果你们不愿意买,我们完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处置这部分资产。”
2002年7月,武汉市政府发出通知,以“接受武汉市游子乡稳定问题联络协调小组建议”为由,强行收回武汉易盈公司已合法取得的与房产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易盈公司针对这种违法行为在湖北省高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武汉市政府又儿戏般突然发文宣布收回上述《通知》,改由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再次收回土地使用权,有步骤、有计划地继续对我司合法权益进行侵害。
2003年1月23日,武汉市政府以一个名为“武汉市游子乡涉案赃物变卖处置小组”的临时机构作为委托人,对游子乡集团涉案“赃物”进行拍卖。所谓的“赃物”不是游子乡集团的财产,而是易盈公司购买并投资续建的房产。此前2002年4月该房产曾被武汉市公安局作为谢瑞良犯罪的证据扣押,从公开的法律文件看,该证据未经任何确权,稀里糊涂成了“赃物”。拍卖前,易盈公司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发表声明,说明事实真相;同时因其荒唐的委托人,此次拍卖会引起了国内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多家媒体的高度关注,并最终以流拍告终。
2003年1月24日,我们应邀去武汉与武汉市有关领导会谈,提出了我集团在武汉市加大投资、妥善解决集资户问题的积极方案。有关领导也表示要坚决保护外商的投资权益。但一切都没有结果。2003年3月17日,武汉市外资办发文,以武汉易盈公司无法获得上述房产作为入资为由,宣布易盈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两年前的2000年10月17日起失效;次日,易盈公司尚未接到外资办通知,武汉市工商局即公告注销易盈公司。一夜之间,武汉市政府两机关联手扼杀了武汉易盈公司,使之无法在法律意义上对自己名下的亿元资产行使权利。
在上述精心部署之后,第二次对我司投资购买并续建的物业的拍卖定于6月27日举行。
如果拍卖成为事实,后果不堪设想:武汉SOGO将被迫停业,千余名职工加入下岗队伍;SOGO及进驻SOGO经营的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影响广泛,武汉分店的关门将产生连锁反应,势必在海内外对武汉市投资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作为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其实这一切都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新闻媒体在促进公正、合理、有序的社会环境及市场环境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紧急关头,希望引起新闻界的高度关注,深入调查事件真相,促进政府各方依法处理该事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共同维护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
香港易盈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