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前主席郭炳江就定罪提出上诉 案件将排期处理

   2014-12-30 观点地产网4170

  12月29日,新鸿基(相关干货)地产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的代表律师向高等法院提交上诉文件,就定罪提出上诉,案件将排期处理。

  在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贪污案”中,郭炳江因涉嫌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而被判监禁五年以及罚款50万港元,五年内不能再做任何公司董事。新鸿基地产前执行董事陈钜源两项罪成,被判监禁6年,罚款50万港元以及禁止6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根据郭炳江提交的上诉文件显示,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向陪审团指控方不用证明许仕仁曾向新地提出实质优待,郭炳江一方认为这说法是错误,加上案中亦没有证据证明许仕仁在西九发展项目或马湾项目中曾向新地提出优待。

  郭炳江是此次贪污案中被判罪成的4名被告中,第一个提出上诉的人。贪贿案中的4名被告,除郭炳江外,余下分别为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前执行董事陈钜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该4人于早前裁定贪污罪成,分别判入狱5年至7年半。

  12月23日,郭炳江获刑后致信新鸿基员工指,其已辞去董事会与集团的职务,董事会亦已委任其子郭基辉为执行董事,希望大家能如过往支持他般支持郭基辉。郭炳江表示,郭炳联会联同董事局和执行委员会集体领导公司,黄植荣、董子豪及郭基辉会分担其职责,全力协助郭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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