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卫平回应出售融绿平台:事情复杂纠结非一言可尽

   2015-01-15 人民网7440

  进入2015年,融绿之争并没有终结。在绿城融创公告口水战之外,对融绿平台出让过程中的系列幕后故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宋卫平短信回应记者称,事情“复杂、纠结”,且“非一言可尽”,似有巨大的隐情与沉重的无奈。

  1月7日晚间,绿城中国董事长宋卫平秘书柳思嘉称,融绿平台的两位董事钱晓华和王虹斌“在未向集团领导请示下,擅自签署影响集团重大利益的文件”,绿城集团已经对融绿平台的两位董事钱晓华和王虹斌做出通报批评的决定。

  1月8日,上海融绿董事王虹斌和钱晓华对外发出公开信函,对因在融绿董事会决议上签字而被绿城给出处罚表示不满,声称自己“并未擅自签署,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王虹斌在公开信函中明确表示,“集团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6 日下发编号为绿城房产决[2015]1 号的文件,对我们进行通报批评,指责我们擅自签署影响集团重大利益的文件。同时,集团公司曹舟南等人又以公司名义,通过网络等媒体对我们进行颠倒是非的公开指责。上述行为与事实情况根本不符,并对我们的名誉及职业操守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信中他们甚至提出了要求,称“绿城集团要在公司内部及相关媒体上对我们发布致歉说明,以恢复我们的名誉,并最大程度地消除对我们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于我们名誉已造成的影响,我们也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王虹斌称,“2014 年 12 月 17 日,我们(王虹斌与钱晓华)分别接到宋卫平董事长的电话,董事长口头通知我们绿城集团将把上海融绿公司的项目出售给融创集团。”

  之后,绿城董事长宋卫平承认2014年12月17日曾向王、钱两位董事通电话,电话中提到“融绿会有变化,可能会卖给孙宏斌”,但是,宋卫平称,电话只是提前询问两位董事的职业选择和未来打算,并不是“通知”。

  据王宏斌、钱晓华二人透露,2014 年 12 月 18 日,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绿城投资)和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简称融创置地)作为融绿的全部股东通过了两份股东会决议,批准融绿与融创置地和天津融创奥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融创奥城)之间的股权买卖及债务承担。绿城投资和融创置地均在这两份股东会决议上加盖公司印章,同时郭佳峰和汪孟德分别代表绿城投资和融创置地签字。

  与此同时,绿城集团董事会也在同日通过了两份董事会决议,批准其全资子公司—绿城投资同意融绿与融创置地和融创奥城之间的交易。宋卫平、郭佳峰和应国永作为集团董事在这两份董事会决议上签字,绿城集团也在其上加盖骑缝章。

  王虹斌称,实际代表绿城投资签署该股东会决议并使得真正发生效力的是绿城投资加盖的公章和郭佳峰本人的签字。王、钱二人在 12 月 18 日两份融绿股东会决议上的签字,是作为绿城投资委派的董事,对各股东方的决定表示支持和同意。所以,并不是“擅自签字”。

  人民网记者就宋卫平是否签署同意融绿与融创置地和融创奥城之间的交易的决议以及是否提前电话通知王、钱两位董事收购融绿平台一事,向宋卫平本人求证,其并没有直接否定或者肯定记者的提问,而是回复称:“此事复杂、纠结、非一言可尽。不是主要问题。”

  之前,曾有业内观点质疑宋卫平在融绿公司出售给融创一事上,已经丧失决策权,并不得不因为其他未知因素,做出不得已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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