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收购迷局:“中国第一烂尾楼”背后的利益链

   2015-01-31 华夏时报4800

  因早年收购有“中国第一烂尾楼”之称的广州中诚广场,处于风口浪尖的佳兆业(相关干货)被推至行贿风波中。

  据公开报道,中诚广场原业主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下称“鹏城房产”)及其负责人钟华多年持续举报佳兆业创始人郭英成,原因是该烂尾楼收购案涉嫌受贿的相关官员已锒铛入狱,但法院裁判书所点名的行贿者郭英成却逍遥法外。

  “当年这个烂尾楼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处理,与竞得者有过硬的资源背景不无关系。”曾参与处理该烂尾楼项目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已退休人士赵志平(化名)透露,烂尾楼处置过程中易滋生腐败。

  佳兆业收购迷局

  广东省最高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在2008年被中纪委带走调查,随后法院审理结果显示,2006年年初,杨贤才利用职务便利,接受郭英成的请托,为其收购中诚广场提供帮助,后收受郭英成100万港元。

  “当时该烂尾楼确实在最短时间进入资产处置的阶段,通过机构进行拍卖也是上层领导拍板示意决定的。”赵志平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般而言,法院对烂尾楼的处置不会如此迅速,拖上数年也很平常。

  公开资料显示,高51层的中诚广场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位于广州最早发展起来的CBD中心区。在上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中,该广场与广州其他多座高楼一样,受到港企资金链断裂和抽资出逃的影响,工程进度屡屡受阻,最终在2001年因拖欠了施工单位数千万工程款而停工,难逃烂尾命运。

  然而,鹏城公司董事长钟华曾向媒体公开指出,中诚广场并非因官方解释的因资金链断裂停工,而是1997年钟华的堂兄钟克华欠下海南中建第六工程局承包公司6000多万元债务,而海南高院的办案人认为钟克华即为钟华,对正在建设中、且已经预售了一部分的中诚广场进行查封,卷入官司中诚广场才被迫停工。

  赵志平告诉本报记者,停工后的第二年,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决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安排了工作组处理,然而当时仅是申报的债权人就有100多名,且债务总数值高、牵涉的关系网较广,还涉及国资背景的企业,相当棘手。

  “当时参与竞拍的有不少在广州颇有实力的本土开发商,但最后由两家不太知名的公司联手竞得,且价格也较低。”据赵志平了解,最后竞得价不足10亿元,在多个正待处置的烂尾楼中折价幅度较大,几家有实力的本土开发商提出的意向收购价都高于此价格,“至于为何最终以低价成交,当时如何执行不得而知。”

  据媒体报道,海南高院在1998年的评估价格显示,中诚广场当时总价值至少为19.8亿元。

  钟华曾公开表示,当年与多级法院周旋此事时已得知,竞得者以及竞得价格早已经过法院领导内定。

  成功收购该烂尾楼项目的为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贸公司”)却未能顺利将其收入囊中。本报记者从公安机关获得的一份相关资料显示,上述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均为范骏业。范骏业联合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行长使用假印章开出价值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以此作为范支付上述烂尾楼的收购金额。东窗事发后,范以及两家公司的账户遭到公安机关冻结。

  眼看收购一事频临流产,佳兆业在较短时间内经过股权转让顺利收购金贸公司,使该烂尾楼收购案迅速转危为安。

  “据接触过这几家开发商的法院同事谈及到,当时这两家不知名的房企在资金被冻结后,参与竞争的其他几家房企都愿意出更高的价格进行收购,但这件事暂时搁置了一段时间,上面领导也没有表态。”赵志平说。

  在郭英成委托杨贤才办事的同一年,中石化与佳兆业旗下的金贸与中石化达成购买协议,将中诚广场其中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关于收购价,包括钟华等多位接触过此事的人士向媒体透露,价格约为12亿至30亿元不等。由此推算,除去支付收购该烂尾楼的9.24亿元成本外,佳兆业从中获利不菲。

  烂尾楼背后的利益链

  “涉及到烂尾楼收购,如果不是有足够背景的开发商,都不敢趟这些‘浑水’。”华南某房企一位业务部经理表示,由于收购成本并没有规范的标准,且竞拍程序往往缺乏公开透明,因此烂尾楼收购是一些开发商以及国有背景企业眼中的“香饽饽”。

  他指出,正是因为在竞拍过程中存在非常复杂的关系网、债权关系等,不确定性很大,所以往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梳理以及“打点关系”,而这些方面正是竞拍者可以操作的空间,这里面隐藏着涉及多个行业的灰色利益链。

  广东省某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蔡姓人士透露,在处置查封资产过程中,拍卖这一程序由执行局和司法辅助中心一同处理,执行局的操作权力较大,后者主要做辅助工作。他透露,在不少地方曾出现资产处置的司法腐败案件,其中一种形式则是竞拍者请托执行局办事,执行局的领导与拍卖行联手暗箱操作,设定起拍价格、竞得者资格等。

  此外,烂尾楼收购过程中的融资过程也易滋生腐败。

  “关系和资源,这是成功收购烂尾楼的最先两个指标,有了这些优势,随后的融资能力也不会轻易受到影响。”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位人士指出,成功收购项目的基础在于关系和资源,竞得者在融资过程中可以借助这些关系和资源网的信用背书,因融资过程中会产生数额巨大的资金交易,因此这些关系网中涉及的各个利益链条为了促成交易也会积极提供帮助,各方面都会有一定的“好处”。

  此前,温州一座知名烂尾楼牵出温州金融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桩腐败案,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卷入腐败窝案的人员来自司法机关、国土系统、银行以及承包商、开发商等。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宗案件显示,商人李卫星以1亿多元收购烂尾楼,但其实际上并没有足够资金支付收购款,通过打点银行、国土系统等相关人士,非法出售、收取租金等方式获取投资款总金额高达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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