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家沃尔玛售问题蜂蜜 消费者讨回10倍赔偿

   2015-02-03 新晚报5030

  “买瓶蜂蜜本打算给老人食用,回家一看连个生产日期都没有。”日前,消费者陈女士在道里区友谊路沃尔玛超市购到一瓶没有生产日期的蜂蜜,便将此事投诉至哈市消协。经协调,超市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手续,并给予陈女士10倍赔偿。

  据陈女士介绍,她丈夫近日在道里区友谊路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一瓶价值27元的蜂蜜,由于是给老人食用,蜂蜜拿回家后,陈女士特地细心看了一番。仔细检查后,她没有找到该瓶蜂蜜的生产日期,并立即去超市要求更换一瓶有生产日期的蜂蜜。超市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所购买的蜂蜜已经没货了。陈女士称,由于超市对所售蜂蜜无生产日期这件事处理态度不好,因此她将此事投诉至哈市消费者协会。

  经调查,道里区友谊路沃尔玛超市确实向陈女士销售了一瓶没有生产日期的蜂蜜,经哈市消协调解,超市同意为陈女士办理退货,并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陈女士10倍赔偿,退赔共计297元。

  消协提醒

  春节临近,消费者习惯在年前购置年货,特别是在食品消费方面需求量更大。有些不法经营者会趁销售旺季对商品进行掺杂、掺假等,对此,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特别是选择“临界食品”时要谨慎购买。

  2、查看外观,对真空塑封的食品查看有无漏气现象,外包装有无破损等,上述问题可能引起食品变质、毁损。

  3、对于透明包装的食品、饮料等查看有无杂质、异物。

  4、保留好购物凭证、超市流水单,如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尽量保留食品原物以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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