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佳兆业(相关干货)复牌交易。
佳兆业公告称,已于2015年2月7日前支付1月8日到期的2300万美元利息款项。这意味着,佳兆业在30天缓冲期内及时还款,似已避免引发进一步的海外债券交叉违约。
然而,情况仍不乐观--佳兆业需要立即偿还债务数额巨大。佳兆业公告称,截至1月31日,接获债权人(包括项目伙伴)的通知,要求即时偿还约280亿元。
其中,207.8亿元是日常运营要求产生的付款,9.92亿元为到期应予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相关银行扣划银行结余7.25亿元,项目合作伙伴要求退还的12亿元,有关广东佳兆业房地产开发、上海赢湾兆业的法院案件涉及16.28亿元,以及8份已发出资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涉及26.78亿元。
除了上述款项,截至1月31日,佳兆业方面还收到其他52份暂时未发出民事裁定书的诉前资产保全申请。
公告另显示,佳兆业还有214.4亿元的贷款,或会根据相关协议到期应予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