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构建现代商贸中心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2006-12-18 9840
      “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系统将重点推进“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四大行业”建设,为广大市民百姓营造温馨和舒适消费环境,构建繁荣繁华现代商贸中心。 

    今后几年,将在海河两岸建设总建筑面积达600万平方米商贸设施。重点规划建设中心商务区,初步形成三级商业体系和以和平路—滨江道、小白楼中心商业区为核心,全市24个区域商业中心为骨干的大都市商业框架。对鼓楼商业街、古文化街、食品街等9条商业街实施改造、扩建和提升;建设上谷餐饮街、直沽风情街等4条商业街。以机场、火车站、地铁、公交站点为节点,积极发展交通枢纽型商业。商业设施投资总额将达900亿元,年均增长20%,人均商业面积将达到1.2平方米以上。 

    积极培育农副产品、小商品、陶瓷建材及装饰材料、新旧汽车及相关产品、金属材料、石油及海洋化工、轻工产品、自行车等八大集散交易中心;培育2个年交易额超100亿元、5个超50亿元和20个超10亿元的批发交易市场。 

    大力发展高端百货零售业。全市高端百货零售经营企业将达到5家,高端百货商场达到20个以上,全市建设大型购物中心3个,再新建6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10-20座。形成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3家,超30亿元的连锁企业6家,连锁经营业种达到100种,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到50%。 

    大力发展农村商业。建立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中心10个,乡镇及较大自然村经营门店3000个,连锁率90%;建成农业生产资料连锁超市(兼配送中心)15个,乡镇、大自然村直营或加盟店200个,基本形成区(县)、乡、村三级消费品零售网络,农村城镇便民商业网点覆盖率达到80%。 

    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大力发展餐饮业。着力培育5—7家年销售规模超亿元、全国知名的餐饮业品牌企业或企业集团,到2010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16%。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动研发服务、汽车服务、成套服务、物流服务、设计服务、采购服务、航运服务、会展服务、咨询服务和职教服务等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到2010年,全市商品购销总额将实现1.69万亿元,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00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批发贸易额8700亿元年均增长18%商业增加值86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1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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