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公告称接到64份应诉书 法院已裁定需赔付137.6亿

   2015-03-14 凤凰网4570

  继宣布未来12个月将面临298亿元的债务之后,佳兆业(相关干货)集团昨日晚间再次发布公告称,截止到3月12日,其已经注意到相关债权人已向中国法院提出64份关于集团境内贷款下资产保全的申请书。其中,中国法院已发布25份民事裁定书,赔付金额约137.6亿元;公司还接获26份贷款事项的应诉通知书,以及需要应对15份关于购买合同、加工合同争议的诉讼。

  41份应诉通知书 26份来自“债主”

  在昨晚的公告中,佳兆业集团宣称,其共接到64份关于集团境内贷款下的资产保全申请书。其中,中国法院已经对25份申请书进行了裁定。另外,佳兆业已接到26份基于贷款下资产保全的应诉通知书。15份关于购买合同及加工合同的应诉通知书,涉及金额947万元。

  在上述26份基于佳兆业贷款下的资产保全应诉通知书中,佳兆业首次公布了其部分详细的“债主”名录。其中,在此次事件中受影响最大的佳兆业城市广场开发商宝吉(深圳)有限公司及佳兆业(深圳)有限公司,被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要求提前偿还7亿元贷款本金;另外,“宝吉深圳”还被要求支付中信广州分行约0.5亿元的票据承兑及贴现款项。

  佳兆业子公司“广州佳宇”、“广州佳瑞”被要求赔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约10.04亿元贷款及相关费用。此外,佳兆业的债主们还有华兴银行、中信广州分行、浙商银行、华商银行等;信托债主则包括中城信托、厦门国际信托、中融信托、华鑫国际信托、华宝信托;以及相关资产管理公司和合作伙伴。

  接获4份裁定书 需赔付约40亿元

  佳兆业公告还透露,截止到2015年3月12日,公司已接获4份相关中国法院的法院裁定书,涉及到相关贷款协议、信托协议、股权抵押及回购合同等问题,共需赔付金额共约40亿元。

  上述四份裁定书中包含融创拟收购的上海新湾项目,因相关债权人指控佳兆业违反相关股权抵押及回购合同,要求其偿还6.07亿元的本金及相关费用,这一纠纷也直接导致了融创收购该项目的受阻。

  另外,佳兆业集团子公司“湖南达业”、“辽宁佳兆业”因违反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被要求赔付22亿元及相关费用。此外,佳兆业集团还需赔付位于深圳龙岗区的两个“旧改”项目合作伙伴的12亿元协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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