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欧尚售标过期认证义利面包:被诉欺诈 赔偿500元

   2015-03-26 法制晚报4960

北京欧尚超市售义利面包标识过期

  消费者张军从欧尚超市购买的义利面包上,印有已过期的HACCP认证字样,且未被遮挡

  售标过期认证义利面包 欧尚赔钱

  2.8元买面包 诉商家欺诈 获赔500元

  从外包装上发现了标注瑕疵,张军(化名)从欧尚超市来广营店花两块八买了个“義利桂花面包”,之后以包装容易使人产生误解、构成消费欺诈为由起诉超市索赔。

  《法制晚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经过审理,该院认定欧尚超市构成消费欺诈。根据消法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一般为货款金额的3倍,但货款金额的3倍未达到500元的,赔偿500元。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超市赔偿张军500元。

  著名消法专家、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这样的维权合法合理,因为惩罚性赔偿的设立本意就是奖励维权者,如果没有奖励效果,就不会刺激消费者的维权,本案原告被他赞为“聪明的消费者”,是其他消费者的维权先锋。

  诉讼义利面包包装欺诈 起诉索赔

  张军起诉称,2014年6月11日,他从欧尚超市来广营店花2.8元买了一个“義利桂花面包”。

  面包的外包装上标注“通过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字样。他表示,自己查询后得知,该认证均是针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并非对厂商生产的某一产品的认证,且“義利桂花面包”上的HACCP标识属于已经超过有效期的标识。

  因此,他认为欧尚超市来广营店销售的面包产品外包装容易使人产生错误理解,属虚假宣传,构成事实上的欺诈。

  故此,他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500元,并赔偿交通、打印等各项维权费用123.15元。

  答辩义利面包用此包装多年

  法庭上被告答辩称,欧尚来广营店已经严格履行了商品进超市的检查手续,未发现义利面包有任何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

  且包装上面明确标明是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字样下有企业名称,表明企业获得认证,故没有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也不构成欺诈;

  义利面包多年来一直沿用此种包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机关从未对该包装提出任何整改意见和处罚。

  另外,HACCP标识已经被ISO22000标识替代升级,义利公司已经通过ISO22000认证,诉讼中,欧尚来广营店和欧尚公司称,2014年销售此款面包时,已在外包装上将HACCP的认证标识用覆盖物进行覆盖。故义利面包是合法合规的。

  审理HACCP认证 2010年已过期

  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确认,义利公司于2007年10月8日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中载明:“下述产品的加工符合HACCP-EC-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认证范围是面包、糕点生产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有效期至2010年10月7日。”

  义利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再次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中载明:“下述产品的加工符合GB/T 22000-2006/ISO 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有效期至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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