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逼宫”:国美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延期3年

   2015-04-08 中国证券网9130

  因股价异动而停牌核查的三联商社4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为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重大事项。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国美电器提议将此前与三联商社之间的同业竞争承诺进行变更,在原同业竞争承诺解决到期日基础上延长履行时限三年。

  三联商社为山东本次电器零售的龙头企业,在山东地区内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国美电器2008年通过下属公司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三联商社的控股权,此后国美电器与三联商社在山东地区形成同业竞争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上市公司。

  为此,在2011年三联商社恢复上市时,国美电器曾于当年6月作出“将在三联商社恢复上市之日起五年之内,选择合适的时机,彻底解决与三联商社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也正是出于对这一承诺的“憧憬”,三联商社股价自今年以来涨幅已经接近90%。

  但国美电器家电零售部分主要资产已于2004年在香港上市,上市公司注册地位于百幕大群岛,未上市部分的家电零售资产,国美电器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已在上市时做出承诺,在国内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将未上市家电零售资产优先注入香港上市公司。而与此同时,国美电器除家电零售外的其他资产尚不能达到上市条件,无法对三联商社进行资产置换建立新的主业。

  鉴于此,国美电器表示,现阶段整合国美电器与三联商社家电零售资产的时机尚不成熟,且国美电器非家电零售外的其他资产尚不能达到上市条件,预计在原承诺期限内可能无法解决与三联商社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国美电器表示愿一如既往支持三联商社,希望能以自身实力帮助公司发展状大,并愿意在新承诺要求的时限内,积极推动解决与三联商社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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