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土地监察局局长辞职 出任地产公司老总遭举报

   2015-04-15 南方都市报10370

  近日,南都收到匿名举报信称,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原局长罗演广今年初辞去公职身份,进入祥祺集团任副总裁兼祥祺地产公司总经理。举报信声称此举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利益回避的规定,坪山新区有关部门表示正在与深圳市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匿名信:前局长违反公务员法

  这封举报信称,罗演广从2002年开始先后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副处长、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市规划国土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副局长等职。2009年11月因拥有两本护照和涉及一起千万元纠纷案而受到停职处分。2010年11月调任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副局长,2013年到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土地监察局)任大队(局)长。2015年1月罗演广辞职下海,到祥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深圳祥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其公司开发的“祥祺·滨河名苑”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办六联社区洋岭路与坪河东路交会处。

  举报信声称:罗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它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人事局:今日通报调查情况

  上述匿名信并未留下任何有效姓名和联系方式,南都记者前日下午联系到被举报的罗演广辞职前所在的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该局一位科室负责人表示,罗确实已于年初辞职,目前职位已经由新来的官员接替,但对于罗是否出任地产公司老总,这位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

  “关于他这个情况,我们也不好界定,目前正在跟市里面沟通,一起来了解情况。”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一位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因为单位较少遇到这种案例,公职人员离职后是否在从事与之前职务相关的行业,仍需要根据公务员法进行界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罗在职时管辖范围在坪山,去职后进入的公司总部在福田,而举报人所称的地产项目又在坪山,罗的行为是否违规需要界定,但他亦表达私人看法,“目前看应该是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离职公职人员涉及以上问题的,须有原所在单位上级部门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坪山新区是否有责任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上述负责人表示,将于今日通报调查情况。

  房企:副总裁当天没来上班

  在坪山新区高级中学附近,南都记者找到了正在销售中的“祥祺·滨河名苑”,这处楼盘共有三栋高层单位,位于一条小河旁边,隔岸与坪山新区高级中学对望,虽然周边尚未聚拢人气,但交通已经相当便利。

  售楼小姐向南都记者介绍,这处楼盘目前是一期在发售,去年年底就已经建成开售,目前售价13000元/平米左右。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联系到祥祺集团官网提供的座机,工作人员表示,罗演广身份确系集团副总裁、地产公司总经理。不过上午并未来公司上班,“他前几天每天都来的,今天到中午还没过来”。

  人物

  罗演广:专家型官员 曾涉经济纠纷

  罗演广其实并非首次被人举报,早在2009年10月他就被一名自称与其有纠葛的女子举报,涉及一件上千万元的经济纠纷,并被指拥有两本护照。此事当时被南都披露后,引发国内多家知名媒体跟进报道,随后国土部门证实罗演广被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当时亦有媒体披露罗被内部停职处理。

  彼时,罗演广被报停职前的职务是深圳市国土与房产局直属分局副局长,但南都记者查询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的任命信息发现,事发两个月后的2009年12月29日,罗演广悄然复出,被任命为规土委第一直属分局副局长,级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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