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友谊佛山店连亏3年欲撤退 业主维权索赔4425万

   2015-05-09 南方都市报7380

  因与业主对簿公堂,广州友谊从佛山撤出一事被曝光。5月6日,作为业主方的佛山市盈投置业有限公司将广州友谊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违约金4425万元。广州友谊董秘江国源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减少经济损失,佛山友谊决定先撤场再与业主商量调整问题,但近期业主方单方面停止协商,才有了这一幕。

  违约金是焦点

  该案在禅城法院一审开庭。据了解,庭审中,佛山市盈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盈投公司)表示,根据双方在2011年签订的合同约定,涉案的场地由广州友谊经营,但广州友谊于2014年12月31日提前终止合同。为此,盈投公司提出了广州友谊公司支付违约金4425万元的要求。

  但广州友谊的代理律师表示,双方合同的解除是基于该合同成立后发生的种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是不可抗力致使广州友谊不能完成合同,因此广州友谊可以免除违约责任。据悉,至2014年12月31日,友谊公司一共向盈投公司支付租金5531.72万元,平均每年支付租金1834万多元。

  法庭的焦点主要在违约金的金额上。庭审中,广州友谊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解释,双方当事人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应依法予以调整,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如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时,则视为“明显过高”。本案中,盈投公司提出的违约金是4425万元,反推一下可以得出,盈投公司的损失应达到或超过1 .7亿元,友谊方面表示不可能有如此高的实际损失。但盈投公司方面认为这种算法不正确,而且在2011年交付给广州友谊使用之前,相关物业就已落成两年,但为了配合二期给广州友谊使用,他们将物业空置了两年多,没有租给第三方使用,单是这方面,他们的损失就超过了1000万元。

  佛山友谊亏损严重   

  2011年年底,被称为“广佛同城第一店”的广州友谊佛山店入驻祖庙商圈高级商业地标———佛山国际商业中心(ICC)。当时参加仪式的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邬毅敏表示,友谊佛山店是广佛同城进程化中的一颗硕果,它为两地商贸企业交流提供有益借鉴。佛山市当地领导也称,这标志着广佛同城上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实际情况是,广佛同城的带动力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好,广州友谊的年报显示,广州友谊佛山店开业三年多共亏损5197万元。

  其实广州友谊从佛山撤场的消息早有传闻,但广友方面一直表示那只是“调整”。江国源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为了减少经营方面的损失,广州友谊在去年年底时,决定先撤场再与业主方商量如何调整。因此这样看,说“调整”也有一定道理。江国源表示,目前友谊一方面应诉,一方面和解,而且希望最后是与业主达成和解。

  南都记者昨日也联系了业主方佛山市盈投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表示为慎重起见,待与律师协商后再与记者做进一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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