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将积极争取在南沙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

   2015-05-12 广州日报3460

  昨天,省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将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将设省级专项补助加大对南沙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用于南沙新区的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同时,加快建设南沙新区与广州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适时研究推进南沙公务机场建设。此外,将积极争取在南沙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

  政策亮点

  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

  《意见》指出,将授予南沙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等管理权限。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行使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职权,除确需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下放或委托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依法实施。

  支持南沙金融创新 建跨境贵金属交易市场

  支持在南沙新区设立粤港澳金融合作示范区。支持南沙新区、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开展与商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扩大开放相适应的金融创新;支持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投融资业务;拓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支持南沙新区建立碳期货交易市场;支持省属交易平台在南沙新区集聚发展,推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所试点;支持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在南沙新区建设跨境贵金属交易市场,条件成熟时推出钻石等名贵珠宝交易。

  开展土地有偿使用试点 支持重大用海项目

  将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沙新区建设项目(跨南沙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除外)选址意见书核发权限下放南沙新区。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集体经济股份固化等试点工作。鼓励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试点。

  支持南沙新区用海用岛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用海项目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试点。支持南沙新区海域物权制度改革,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物权二级市场。支持南沙新区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供地管理衔接试点,填海所形成陆域直接按建设用地实施管理。支持南沙新区重大用海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

  加快与港澳服务业合作 争取设免税商品购物区

  加快推进南沙新区与港澳地区服务业合作试点。率先落实CEPA框架下运输、物流、货检等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实行贸易便利化、航运服务、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等先行先试政策,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

  争取国家支持南沙保税港区发展境内外维修、保税货物出区展示展销、融资租赁、期货交割等新型保税服务业务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建设国家服务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试点开展离岸数据服务。

  研究建南沙公务机场 南沙港铁路争取上半年开工

  加快建设南沙新区与广州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适时研究推进南沙公务机场建设。积极推进广中珠澳城际铁路、湾区东线城际铁路的规划研究。优化完善深茂铁路、中山-南沙-虎门城际轨道、肇庆-南沙城际铁路等站场方案,支持深中通道项目立项建设。支持南沙港区发展江海联运、铁海联运。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广州南沙港铁路。

  港澳间人员往来将更便利 探索粤港澳游艇牌照互认

  探索与港澳间人员往来便利化新措施,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南沙新区通关制度创新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积极为南沙新区工作人员出入境提供更便捷的通关服务。

  在南沙新区开展粤港澳游艇便利化通关试点工作,探索粤港澳地区游艇注册登记、牌照互认及出入境管理新模式,试点发展面向华南、辐射全国、着眼世界的游艇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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