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易终止的原因,公告表示,昌城投资并未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支付任何定金,公司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机构多次发函催款未果。
5月11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解除公司与昌城投资于2015年1月1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洲控股将终止出让子公司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对于交易终止的原因,公告表示,上述转让协议签署后,昌城投资并未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支付任何定金,公司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机构多次发函催款未果。
据悉,上述转让于今年1月14日首次披露,中洲控股董事会同意协议转让子公司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为惠州市昌城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对价为1.746亿元。公告指出,该次股权转让预计能够增加中洲控股现金流入约3亿元,预计增加本期收益约1.21亿元(未扣除相关税费)。出售资产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的经营。
而康威投资的核心资产为广东省惠州市金山湖的一宗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占地面积为5.23万平方米,建筑规划面积为1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