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房产税试点亏本了 税收收入不及收税成本

   2015-05-16 华夏时报10080

  华远地产前董事长任志强日前公开表示,试点房产税的上海、重庆两个城市并没有获益,重庆甚至有“亏本”之嫌。

  尽管“亏本”之说尚存争议,但沪渝试点效果不彰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向记者表示,上海房产税试点的收入总共预计20亿元左右,重庆更少可能只有2亿-3亿元。

  实际上,目前不仅房产税试点扩围无人再提,就连曾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势出现的房地产税立法也进入“静默期”。

  “从目前的经济环境来看,即使2017年房地产税得以立法通过,也很难马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如果立法环节顺利推进,预计全面铺开也要2020年之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难撼土地财政

  按照任志强的计算,上海试点住宅房产税只有约两三亿的收入,即使乘10倍也只有20多亿元,远不如卖一块地的钱多。

  “收税成本和税差不多,按上海的方法推论,重庆收的税还不如收税成本,就是亏的。用保有环节的税来解决替代我们现有的土地出让金的说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任志强表示。

  对于房产税可能面临“亏本”,业界人士认为这种说法略有偏颇。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指出,房产税是此前就有的税种,上海、重庆的试点只是扩大了征收范围。试点的主成本是人力,但房产税原先就有人员在负责征收,即使沪渝试点增加了人员,这些人员也并非专为住宅试点而设,因此人力成本增长有限。

  “相比较低的成本,即使试点所收房产税税收很少,亏本的说法也有些言过其实。”卫民不动产智库营销负责人蔡为民说。

  据上海市国税局公布的数据,上海2014年房产税收入约99.9亿元,除去商业、办公、酒店等多种物业,试点的住宅房产税只占其中较小的一部分。

  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上海共收入土地出让金1763.9亿元,相当于2014年上海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38.47%(土地出让金收入不包括在公共财政收入之内)。其中,仅2014年初出让的闸北区大宁路一幅地块就拍出了101亿元的总价,超过了全年上海房产税总收入。

  “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可以判断为不成功,没有扩围的意义。”中国社科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陈淮曾公开表示,其主要依据就是房产税试点对两地房价的抑制作用并不明显,也无法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

  此外,房产税在沪展开试点初期,上海住房保障局应不定期配合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但今年这项工作却并没有计划。上海房管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没有接到新的有关房产税的工作任务。

  与上海相比,重庆近几年对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不断做出调整。2014年,重庆市高档住房应税价格起征点从12779元/平方米提高至13192元/平方米,这也是自2011年推行房产税试点以来,起征点第3次调整,每次都比之前有所上升。但是4年以来,重庆房产税收入占当地财政收入的比例却极低,2013年以来重庆的房产税收入在政府公开的信息中已不单独立项。

  “目前形势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对房价上涨的担心,变成了如何去库存的忧虑。在经济持续面临压力的背景下,中央和地方现在都不提房产税或房地产税,担心因此影响住房消费和经济增长。”克而瑞研究部副总经理林波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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