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小吃、黄焖鸡米饭等真假难辨 连而不锁陷加盟乱象

   2015-06-09 中安在线8580

  “有城市的地方,就有沙县小吃。”沙县人自发开创的沙县小吃,在历经低成本扩张阶段后,行业标准和管理的问题逐渐显现。合肥满大街的沙县小吃里,其实由沙县人开的“正宗货”没有几家。而最近崛起的黄焖鸡米饭,奶茶铺子口渴了,也都在经历着商标风波。

  只有沙县人才能经营沙县小吃

  十几年前,在县政府的鼓励下,这个叫沙县的小县城里13个乡镇200多名干部带头创办“沙县小吃示范店”。据官方统计,沙县小吃目前在全国有超过5万家门店。但是记者从沙县小吃官方网站上的简介中看到,该县共有6万余人外出开店2万余家,这就意味着,在全国有一半以上的沙县小吃店为“山寨”店。以合肥为例,遍布街头巷尾的黄色圆形带绿边的logo很多人都不会陌生。

  记者查询了国家工商总局,“沙县小吃”作为福建沙县的著名商标,性质上属于集体商标。按规定,使用者须获当地集体的授权。记者在沙县小吃官网上了解到,2011年,福建沙县当地的沙县小吃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使用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集体商标的通告》,要求广大沙县小吃店业主统一使用该集体商标。沙县小吃的集体商标许可证只发给沙县籍人士,会员必须是沙县人,而会员单位每年只需缴纳160元使用费。这意味着,正宗沙县小吃的经营者肯定是沙县人,也只有沙县户籍的人开的店才能加入同业公会,才允许使用‘沙县小吃’的店名和商标,同业公会目前不接受其他户籍的人入会。

  说着合肥话的沙县小吃老板

  据了解,近两年来,沙县小吃店在合肥的数量急剧增加。这些店的门头招牌上,诸如“福建沙县特色小吃”、“正宗福建沙县小吃”等,名字都很接近。大多数店铺都只有10平方米左右,装潢简陋,店内卖的品种也基本相似,都是扁肉馄饨、沙县拌面之类的,价格在5元左右。记者查询了合肥工商局网站发现,合肥的企业字号中带有“沙县小吃”词语的个体工商户总数目前为0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潜山路上的一家沙县小吃。“我是合肥人呀。”这位老板很坦然地告诉记者。“我没听说过开店要授权,我们家亲戚开了一家,我就根据他的套路在这边再开一家。不知道开店要经过同业公会的授权。合肥这么多沙县小吃,怎么可能都是沙县人。大家只要做的是好吃卫生的东西不就行了,你管它是不是授权呢。”

  记者了解到,沙县小吃经营者必须经过沙县小吃业发展服务中心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取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特色烹调(沙县小吃)职业资格证书。

  黄焖鸡米饭压根没注册商标

  凭借“一只鸡的传说”,“一道菜餐厅黄焖鸡米饭”火遍合肥大街小巷。记者昨天采访发现,尽管都叫“黄焖鸡米饭”,但这道济南名吃却涉及20多个品牌,且仍有增多趋势。

  昨晚记者来到两家黄焖鸡米饭餐厅,十多张桌子挤满顾客。黄焖鸡米饭类似于盖浇饭,每份15元左右。两家店一家名为“杨铭宇”,另一家名为“凌轩阁”。同在合肥打擂的不仅是以上两个品牌。记者查询发现,合肥市场上的黄焖鸡米饭绝大多数为加盟店。“黄焖鸡米饭加盟费低,简单易学,虽然只有一道菜,但因为特色鲜明引起众多食客关注。”一家加盟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份黄焖鸡米饭卖15元,成本只需7~8元,有的店一天最多可以卖几百份。

  “我们是加盟店呀,而且这个品牌是百年老字号,如果不信,我是有加盟合同的。”怀宁路一家黄焖鸡米饭店老板,正忙着收钱,他的收银台前排着长长的队伍。“大份加汽水。”老板对着伙计吆喝道。

  记者走访了几家黄焖鸡米饭,基本都声称自己是正宗的加盟店。可是,记者调查之后发现,所谓的加盟其实本身就是个伪命题。

  根据相关规定,特许加盟企业总部须到当地商务部门备案,否则就是违法经营。“加盟连锁企业一般是由市商务部门初审,然后去省商务厅备案。”商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已经备案的企业在商务部“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可以查询到。

  然而,记者在商务部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搜索,发现很多连锁加盟店都搜不到任何相关信息。如加盟正火的“黄焖鸡米饭”,杨铭宇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8万元,而且没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根本不能进行加盟连锁业务。在例如万友面馆等,工商部门官网上都搜索不到。不管是爆红的“黄焖鸡米饭”,还是本地一些新注册的企业,都没有资质,却搞起了加盟。

  连而不锁的加盟乱象

  “黄焖鸡米饭”等外地中式快餐近期也迅速兴起,试图以廉价博得街头市场一杯羹。然而在历经低成本扩张阶段后,行业标准和管理的问题逐渐显现。小业主本钱有限,租的店面小,环境卫生也不会太注意,街头遍地开花的沙县小吃在都市人眼里一直难以摆脱“家庭作坊”、“低档次”的标签。而几乎每家店都声称自己是加盟店,也可以拿出相应的合同证明。

  经营连锁加盟企业有何门槛?安徽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根据2007年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公司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在满足了‘两店一年’的条件后,应该有比较成熟的经营模式了,才允许加盟。”并要求在第一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要向商务部门备案。

  而记者在采访加盟店的过程中,有不少加盟店的特许经营资质并没有拿到,却已经早早地开始加盟进程。

  根据相关规定,特许人如果不备案,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而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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