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实业”)、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嘉业”)等地产名企同时“上榜”北京市环保局行政处罚黑名单一事备受业内关注。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分别对上述企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企业均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被责令相关项目停止使用,并被罚款20万~30万元不等。
上述公司在听证会上对违法事实表示无异议,但均提出申辩意见,认为处罚主体错误以及适用法律不适,免除处罚。但北京市环保局则认为基于违法事实的存在以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处罚主体无误,且应予以处罚。
6月16日、17日,就上述涉及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分别致函(电)上述企业等相关方,但直至截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被指应为处罚主体的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则回复记者,称北京市环保局的处罚结论合法合规。并表示常营项目的雨污水排除设施已全部建成并移交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上述房企作为用地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条件完善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建设,依法依规使用土地。
三家公司罚款数额达80万元
新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实施后,环保部门对房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空前提高。
记者梳理发现,2014年全年仅有6家房地产企业被北京市环保局处罚,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条例》《北京市大气实施办法》,这6家企业的罚款数额总共才20万元不到。
而截至2015年6月12日,仅半年时间“上榜”北京市环保局行政处罚黑名单的房企已达17家,以涉及《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评条例》《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主。
其中,仅上述三家公司的罚款数额就达80万元,且处罚原因均与水污染防治设施有关。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住总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常营二期经济适用房C标段建设项目在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已于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
北辰实业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两限房及公共服务设施A组团项目在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已于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
同时,金隅嘉业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常营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标段项目在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即于2011年正式投入使用。
北京市环保局称,上述三家公司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环保局依据上述法规对北京住总、北辰实业、金隅嘉业分别处以30万元、30万元、20万元罚款,且责令相关项目停止使用。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近期环保局正在加大力度清理防污染设施未建设或未验收的相关项目,与往年相比处罚力度和数量上都在加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