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相关小区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成或未验收之前,就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投入使用,保利地产等六家房企收到了来自北京市环保局的罚单。
包括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在内的6家知名房企近期同时被环保部门处罚。
受罚的企业还有: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嘉业)、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实业)、北京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富)、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望京新城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开集团望京新城分公司)、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
北京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房企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6个项目都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小区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验收之前,就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北京市环保局对上述6家房企采取了罚款并责令相关项目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7月5日,法治周末记者走访了涉事的北辰福第、保利嘉园等小区。小区内显得十分平静,业主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多数受访业主均表示之前并没有听说过此事,生活也一切如常。法治周末记者在现场也未发现有任何施工整改的迹象。
记者还致电北辰福第物业询问近期有无通过施工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此事。
6家房企共被罚17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5年3月18日对保利地产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常营B1组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记者去实地考察了解到,该项目的名称为保利嘉园,小区房屋为保障性住房。
北京市环保局称,保利嘉园已经北京市环保局2007年环评批复(京环审〔2007〕1086号),但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在3月18日,北京市环保局还调查了同样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另外5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发现了类似的问题,且这些项目均已于2010年至2011年投入使用,并同样属于保障房小区。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也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此,北京市环保局对金隅嘉业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余5家企业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6家房企被罚总额达170万元。
法治周末记者试图联系这6家房企,询问被环保局处罚的相应情况,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相关回复。
处罚决定书中也显示,如房企不服处罚决定,可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北京市环保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治周末记者亦向北京市环保局发函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如企业是否缴纳罚款、是否申请了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但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