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报报道,国美电器宣布,以代价112.68亿元,向大股东黄光裕收购国美在内地的资产。该等资产在中国181个城市拥有578家门店。
该公司表示,其中22亿元将以现金支付,余下则透过发行新股及认股权证支付。
国美以每股1.39元发行62亿股新股,每股作价较停牌前收市价折让约4.79%。另以每份0.18元,发行25亿份认股权证,行使价为2.15元。
黄光裕及其一致行动人士现持有该公司32.43%股权,如交易落实,黄光裕收取新股后,持股量将增至50.52%。如所有认股权证获行使,则持股量进一步增至55.34%。
国美是次收购资产,主要是集团营业城市外之中国其他地区使用“国美电器” 商标,经营电器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及相关业务。于今年3月底,该等资产在中国181个城市拥有578家门店,所经营门店的可使用总面积约175.2万平方米。2013年及2014年盈利分别约3.58亿元人民币和2.85亿元人民币。
收购完成后,国美将拥有中国其中一个最大的电器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门店网络。零售店数目将由收购前的1136家增至完成后的最少1714家。
国美表示,由于上述收购属关连交易,故须国美独立股东通过,方可落实。由于黄光裕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国美持股量增加,将触及全面收购,将向监管机构申请清洗豁免。
国美股份今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