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星隆国际城内一火锅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3万元。
该火锅专营店位于星隆国际城内,经营面积为700余平方米,共一层,主要提供餐饮类的服务。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营业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就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消防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拍照取证,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给予该火锅专营店营业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经过消防执法监督人员的严肃教育,火锅店负责人也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办理好消防安全合格手续后再投入营业。